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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司法良知专栏】“发扬”枫桥经验 “抓实诉源治理”
枫桥经验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龙山区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工作职能,做好“诉前”文章,高效快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新需求,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优化结构布局,全面构建人民法庭服务网络
郊区人民法庭以“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原则,积极构建以法庭为主,以审判点为辅,以巡回审判为补充的人民法庭服务网络。
在法庭以东寿山镇政府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设立寿山巡回审判点,方便周边乡镇矛盾纠纷就近处理;在东南方向距离工农乡政府较近的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设立巡回审判点,实现辖区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化解;在法庭以南龙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与法院设置的民事审判庭,协同促进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以更加灵活、亲近、便捷的方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通过“一个中心+两级审判机构+三个巡回审判点”的法庭布局体系,切实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审判力量下沉,实现了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和乡镇巡回审判全覆盖,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践行能动司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郊区人民法庭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建立“法庭+镇村组织”调解模式,积极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形成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新格局,使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更加多元、更加畅通。协同龙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诉非衔接机制,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衔接全覆盖,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紧密结合。
“一辈子老老实实生活,没想到会因为烧荒惹出这么大的事儿,真的感谢法官感谢法院为我着想,还亲自上家里来帮助我解决问题。”被告刘大娘激动地说道。
近期,郊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受理了一起老人因烧荒导致某公司绿化林地被损毁的纠纷。春耕前期,老人在自家农田里烧荒,由于当日风势较大,风吹焚烧田中不慎引起附近绿化林地损毁,该公司因财产受到损害提起诉讼。收到申请立案材料后,法官先行介入,了解到老人身患疾病且生活十分困难,便第一时间与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沟通对接,共同分析案情,梳理问题症结,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决定主动上门调解。他们结合案情,耐心细致地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从法理、情理以及现实利益等多角度耐心解释,分析利弊,最终原告公司负责人同意作出让步,减免部分赔偿款,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调解员当即制作调解协议,法庭也当场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
坚持多元化解,“一体化办公”深化诉源治理
为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郊区人民法庭深入推进诉调对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将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与综治中心社会治理平台相结合、将法院诉前调解平台与事故大队交警办案系统相连接,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如交通事故纠纷行政调解不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在交警支队巡回审判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直接受理立案,有的案件当场开庭审理,实现了受理、审查、立案、调解、审理、赔偿的“一站式”服务。
2022年12月,市民王某被张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药费。今年3月,王某来到郊区人民法庭交警支队巡回审判点起诉,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赔偿。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保险公司以及鉴定机构积极配合,仅用3个月时间不仅完成鉴定程序,还促成原、被告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高效的办事流程得益于郊区人民法庭打造的“多种职能协调联动、一个平台综合服务”的道交一体化纠纷处理模式。
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借助“法官进网格、进村屯、1+3解纷模式”活动的优势条件,与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乡镇政府政法委员、村委会委员沟通对接,联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地审理,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屯,大事不出乡镇”。
前不久,郊区人民法庭法官与寿山镇政府政法委员1+1联手,成功诉前化解了一起因土地耕种引发的纠纷,力促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寿山村村民张某与同村徐某因“小片荒”谁有权耕种发生争议多年,后该土地被徐某妹妹强行耕种,张某多次找到村委会,经村委会调解多次,徐某均未履行承诺,张某一气之下将徐某、徐某妹妹诉至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张某与徐某、徐某妹妹皆是同村村民,双方纠纷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会衍生诸多问题。所以决定先“按兵不动”,暂缓对案件启动诉讼程序,主动与寿山镇政府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政法委员取得联系,由其先行对争议双方进行走访,讲清法律规定和土地政策,陈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自行和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张某撤回起诉材料,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郊区人民法庭负责人表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真正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作用,一直是我院郊区法庭人时刻认真思考的问题。”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我们让当事人只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当事人可以在综治中心先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当场立案、当时送达、快速开庭,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下一步,龙山区人民法院将全面优化郊区人民法庭布局、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强化审判职能发挥,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原标题:《【新时代司法良知专栏】“发扬”枫桥经验 “抓实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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