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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辖区道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2023年7月11日起,对市区部分路段实施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抓拍,对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拍照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抓拍的具体路段、点位、违法类型等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限时禁止左转弯路口1处,限定禁行时间段为每日7时30分至8时30分和16时至18时,抓拍违反禁止标志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抓拍点位:市交通局南侧路口(吉春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禁止机动车由吉春路左转弯驶往人民大街南门加油站方向。
二、新增限时禁止右转弯路口1处,限定禁行时间段为每日6时至8时30分,抓拍违反禁止标志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抓拍点位:民利胡同十九中公铁立交涵洞北侧(民利胡同与辽河大路交汇处),禁止机动车右转弯驶入民利胡同(公铁立交涵洞)。
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7月4日
原标题:《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辖区道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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