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镇张庄村村庄规划公示

来源:百善镇发布时间:2023-01-03 15:49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背景色:       








《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张庄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批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指示精神,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淮北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2022年版)等,为加强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张庄村建设和管理水平,协同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住房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特编制《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张庄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以下称“规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张庄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有意见反馈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进行意见反馈,请向百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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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说明

一、现状概况

位于百善镇南3公里处,有濉阜铁路、泗许高速(盐洛高速)、省道S203、S202纵横穿过,辖区内设有高速出入口一处,交通优势十分突出。村域内有G1516盐洛高速贯穿东西向,其余为村村通道路沟通各自然村。

二、规划范围

张庄村全域国土总面积:1116.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49.1公顷,全域规划面积1067.1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四、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立足三产融合发展,以村域林、田、村、路为基底资源,以淮北市乡村振兴大发展为契机,承接生态发展理念,梳理整体形态风貌、完善旅游功能

形象定位:“双城通廊,魅力张庄”。

发展目标:高效发展农业、旅游业,加载生产、加工、交易、展示等功能,促进农村农民增产增收,打响张庄村观光体验品牌,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

以现代农业为主,同时鼓励种植大户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开发沿线村庄、生态农庄、田园观光等项目为重要吸引,打造以保生态、留乡愁、促发展为核心的观光旅游示范地。

立足于现有农业基础、旅游资源基础,以传统农业为基石,以乡村旅游为突破点,以“特色产业+农产加工”为核心,打造集高品质农业生产、特色乡村旅游于一体的三产融合乡村示范区。

五、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张庄村的区位条件、经济水平、资源条件、现状基础等因素,规划张庄村居民点分为提升型1个、稳定型4个、撤并型3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综合评定将张庄村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35年,全村耕地面积由746.27公顷调整为746.42公顷,增加0.15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占用58.61公顷较多。园地面积减少0.36公顷,林地面积减少0.18公顷,草地面积减少 0.21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3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59.02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94.55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面积由78.30公顷调整为62.20公顷,减少16.10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58.61,主要为铁路、公路用地和水工设施用地。

3.其他用地结构调整

其他建设用地5.87公顷,为采矿用地和特殊用地。

七、产业布局规划

远期规划百善镇张庄村形成“一轴、三区、带、一环线”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轴”:轴线依托省道203,南向连接濉溪县次中心,并北延伸至百善镇中心镇区。亦是融入百善城镇发展主轴。

三区”:高效农业种植区、特色农业生产区、商贸融合发展区。

高效农业生产区:位于张庄村省道S203以西,以集中连片的高标农田为主,包括部分村庄农居,规模养殖,产业基地,特色种植。展现张庄自然田园风光,延伸农产品加工和农旅观光活动。

特色农业生产区:位于张庄村西南部。村居基本复垦后,区域全部为农用地,分布各类小规模养殖业,田园综合体,特色果园种植。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保障粮食作物种植的同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特色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商贸融合发展区:位于张庄村西北部,省道202与省道203交汇区,临近百善镇中心镇区,沿线商业发达,配套完善,业态丰富,村居集中。依托城郊融合优势,并依托村庄北部物流转运业务和城镇高速出入口优势,发展农产品展销。

两带”:滨水生态景观带(濉临河、大青沟)。

一环线”:张庄景观游览环线。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746.4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49.6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31.95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31.3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不涉及草地

5.湿地

本村不涉及湿地。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0.3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62.55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0公顷,主要用于教育用地和社会福利设

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3.03公顷。主要为农家乐及民宿。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23.57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1.物流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07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57.65公顷。主要用于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3.70公顷。主要用于区域基础设施的水工等设施建设。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45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15公顷,主要用于本村较为集中的墓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2.24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68.58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规划后不涉及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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