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慌,还有“大哥”在
前不久,某电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295起案件,分别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和晋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其中近百件为员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为了更好地兑现申请人权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了包含所有劳动报酬案件在内的134件。
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一个月的时间,员工劳动报酬类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其余案件全部和解或执行到位,到位金额270余万,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太原中院打造“135”执行机制,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作战,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针对系列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特殊主体案件开展常态化提级执行就是重要举措之一。
太原中院明确提级执行的案件类型有:案件量大的基层法院新立首执案件报请提级执行,如果申请人坚持在基层法院执行的依然在基层法院执行。不同基层法院涉及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30人以上)统一上报中院,由中院决定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部分申请人为同一人的系列案件(30人以上)也可以上报中院,由中院决定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各基层法院被执行人为市、县、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首执案件,统一上报中院,由中院决定提级执行或者指定执行。同一执行标的(特别是不动产)被多家基层法院重复或交叉查封、扣押、冻结的案件统一上报中院,由中院决定提级执行或者指定执行。基层法院认为需要提级执行或者指定执行的其他案件。
明确采取提级执行措施后,太原中院快速行动,自2021年9月开始常态化提级执行。据悉,2021年,太原中院提级执行案件1979件,占当年该院执行案件收案数的33.1%;2022年,太原中院提级执行案件2766件,占当年该院执行案件收案数的40%。把基层的案件提到中院来办,为基层法院减负的同时,也加快了生效判决的兑现速度。
本报记者 刘甜
版式:姚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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