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官王浩: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中国道德水平倒退50年
2007年“彭宇案”,彭宇好心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却反被讹诈。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舆论,好心帮人的彭宇不仅没有收到一声感谢,到了最后要与他救助的老人对簿公堂。
彭宇案
简述一下案件始末, 2006年11月20日,徐寿兰赶公交车时被彭宇撞到跌伤,到医院验伤,而陪同她前往医院的彭宇却矢口否认自己撞到了徐寿兰 ,徐寿兰因此将彭宇告上法庭 。事发时的警方对双方的询问笔录中,有双方发生相撞的陈述记录。但这份笔录被接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该所房屋维修过程中不慎丢失 。
正因为此,彭宇在以后的庭审中一直坚持“无碰撞”答辩,并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 。
事过多年后,彭宇承认当年确实和老人发生过相撞。(注:以上信息源自百度百科)
可能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网友认为当年的彭宇是被冤枉的,但“真实”的情况(官方说法)是,彭宇案与大众熟知的存在偏差,老人确实是被彭宇撞倒在地。
只是,同当年彭宇被冤枉一样,这最后的反转依然没证据。
法官王浩
法官王浩这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广为流传,事实上这并非是王浩的原话, 只是在判决中,出现大量“按常理推定”的推理过程,有些人称之为“自由心证”或“经验主义”,也就是在案后从媒体宣传中看到的:
如果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她?
如果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如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不向家属讨要为老太太垫付的200元钱?
王浩
从彭宇案中可以看出,法官的审判更倾向于实体正义的追求,因为他绕过了正常的审判路径,去扮演了一个“调停”、“和稀泥”的角色,但可怕的是他绕过的路径却是案件审理的核心——证据。当这样违反法律思维的推理过程,出自一位司法者、审判者的判决之中,引起了极大的舆论。
从生活经验初试的逻辑来推断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合乎法律程序的,南京彭宇案事发之时,我国还未有《侵权责任法》,在当时案件的审理中无法找到明确的依据。抛开历史原因,主审彭宇案的法官的确证据意识不足,按照证据法学的学理,明确法律事实应当由证据与证明组成,虽然原被告的举证责任没有得到合理分配,但是法律证明不等同于社会经验的推论,在严格的逻辑推断里,扶老奶奶这一行为的理由可以有很多种,这本来是多因一果的事情。
对于彭宇案只能用一个“反常”来评价,因为它不符合法律、逻辑、经验甚至是道德。
王浩现状:王浩法学院硕士毕业后成为法官。经彭宇案后被调动到司法所做司法调解工作,也负责过拆迁。不再担任审判职务,据了解,王浩现在的处境不太好。
彭宇案“后遗症”
“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人们无法预料到,在15年后的今天,“扶与不扶”依然是热心群众心头的一道坎。
2009年,翻版“彭宇案”再度发生,天津小伙许云鹤扶起了违章横穿马路的老太太王秀芝,之后却发生争执,因车子离老太太仅仅4、5米远,周围无监控和人证,许云鹤也难以自证清白,最终被判赔偿10万余元。
许云鹤
2011年,仅有2岁的小女孩悦悦在7分钟内,接连被两辆大车碾压,可是路过的18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帮帮这个可怜的女孩,让遭遇不幸的女童就此离开人世, 那个浑身是血的可怜孩子,生前是否有过祈祷,希望路过的好心叔叔和阿姨,能够扶自己一把。
小悦悦
2012年,王培军案,明明不是王培军撞的人,他只是帮忙扶了一把,却被一而再再而三的讹诈,从6000元到20万元,甚至被老人家属带刀上门索赔,最终,走上绝路的王培军喝下了农药证明清白。
2014年,吴伟青,心地善良的他在回家路上看见老人摔倒了,就赶紧把车停下来去扶老人没想到这一扶,他的人生彻底结束了。被老人子女上门不停闹事,要求赔偿20万,这对于家境普通的他来说,太难了。为了证明清白,让家人摆脱纠缠,他只能跳河自尽以证清白。
中华道德滑坡五十年
很多以为王浩审的是彭宇,拼命论证是彭宇撞倒了老人,以此来洗白法官和司法系统。殊不知,当判决书里表达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审判的对象就再也不是彭宇了,而是道德。法律无情地嘲弄着道德,肆意践踏着道德。普通人心中的信念在那一刻坍塌,道德被狠狠地逼退。
事实就是,无论彭宇案的结局如何,是正义得到了伸张,还是英雄受到了伤害,都不能替那可怜又可悲的道德伸张正义。只有审判王浩,才能做出少许的补救。可惜,南京审错对象了,但人民已经做出了审判。
彭宇案件过后,司法的公信力变得脆弱不堪,人们也需要数年乃至数十年才能重新将道德水平推回到2007年。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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