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不止这么简单,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白司法强拆!
提及强拆,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强拆就是非法强拆、暴力强拆。但并非所有的强拆都是非法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目前唯一合法的强迁方式只有司法强拆,未经法院行政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
因此,被拆迁户一定要了解司法强拆。
什么是司法强拆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司法强拆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强征、强拆的法律依据则来源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及时进行维权,不要拖延时间,否则,房子就会面临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与非法强拆的区别
1、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是合法强拆的前奏。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2、是否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打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包括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救济的方式)。
3、是否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强拆需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经法院行政裁决做出的强迁行为均为非法强拆。
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
1、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拆的时候,除了要提交《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和附具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和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强制拆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除此之外,该申请还必须在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
不可进行司法强拆七种情形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经营条件没有得到基本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形。
对于符合以上情形的申请,法院都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的执行机关。
司法强拆后还可以维权吗?应如何维权?
司法强拆后能否维权,首先要判断拆迁方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即从拆迁开始至合法强拆的过程中,所有的程序都需要有对应的文件规定。 并且在拆迁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如果拆迁方违背合法程序,被拆迁人要果断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关键是要抓住“司法强拆”中的违法点,而如何抓住违法点,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判断分析则显得尤为必要。
圣运律师提示您,司法强拆作为目前唯一合法的强迁方式您一定要了解。当发生任何强拆问题一定要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寻找专业律师为您维权!圣运律师免费咨询热线: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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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志 富
编辑 | 志 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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