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1.81元
为了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理顺我区天然气价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有关规定,我局最近对横山县增前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城市居民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进行了审核,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市场状况、市民承受能力、行业可持续发展及同类城市管理实际等因素,拟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一、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制定的基本原则
1.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制定的标准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近年来我区的经济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市民消费能力和整体物价水平都有所提高。本次制定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方案主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有关规定以及参照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周边县区作为主要比较对象,确保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有关规定,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建议区政府给予城乡低收入群体适当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而降低。
2.合理的收益性原则。
天然气已经成为我区城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燃气价格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在考虑其社会服务功能、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和方便市民生活以及居民燃气用户的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还要考虑经营者的经营成本和合理收入。
二、城市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调整方案
1、本次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为1.81元/m?。
2、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榆林市横山区物价局
2018年7月23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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