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预算追加流程及注意事项
财政部门预算追加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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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追加是指部门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或者安排不足,而本年又必须的支出,由本级财政在机动财力中安排的行为。既要考虑工作实际需要,也要兼顾财力承受能力。一般除了特殊原因和工作必需外,原则上是不追加预算。
追加的具体内容
1、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
2、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调整,要求地方安排或配套的支出;
3、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
4、正常的增人、增资;
5、其他确需追加的支出。
追加流程
1、申请预算追加资金的单位向政府提出规范完整的申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预算追加资金的必要性、有关政策依据、所需资金数额、明细项目预算、预计使用效果等详细情况及附件。预算追加资金申请坚持一事一报原则。
2、财政预算部门根据政府批转的追加预算报告,按请示的单位、主要事由、资金来源等情况分发到业务管理科室办理。
3、业务科室根据单位上报的经费追加请示、地方党政会议纪要、人社局批复等资料,审核单位请示追加预算的政策依据,包括:部门预算的安排情况及其执行进度、追加理由、项目执行进度、领导批示意见、追加额度计算办法等,政策性增支范围、计算口径、正常增人增资依据、计算时间段等,有无重复计算、少算、漏算的现象等,提出追加预算的建议方案,与预算科沟通后,确定追加项目的资金来源,审核追加预算的建议方案,报主要领导审批明确意见后送预算科。
4、预算科根据申请追加预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审核汇总。
其中,经费请示类的建议由预算科送主要领导审定后转地方政府审批;
政策类增支由财政预算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地方政府拟定追加(调整)预算的请示,报地方政府审批;
正常增人增资由财政预算部门审批后追加指标,报地方政府备案。
追加预算类请示经地方政府审批后转财政部门,并按政府意见及主要领导审签意见下达追加(调整)指标。
追加论证案例
具体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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