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认筹金”交了一年多,迟迟不见商铺,想退钱却......
广大市民在房产行业的投资
或是安家置业,
都会涉及到认筹或认购!!
最近,
就有一位市民,
交了15万的“认筹金”,
一年多了却迟迟不见商铺建成。
如今,
想退款,
那也是波折重重……
上周五,市民赵女士打进我们《非常文山》栏目热线3039999,称自己2016年3月份在云南乐合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尚城楼盘通过认筹买了一个46平方米商铺,赵女士现在要求开发商退还15万元认筹款,一个多月过去了,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交了15万
却迟迟不见商铺
赵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的3月10号,她在中央尚城买了一张购买商铺的认筹卡,商铺总价是200多万,首付是106万,当时她交了15万认筹金。在买商铺之初,销售人员就向赵女士承诺,如果不能按时看房、交房,市民可以随时退还认筹款。从2016年3月份缴纳15万元认筹金至今,赵女士一家都没有见过已“买”商铺究竟长什么样,只是看过图纸。
市民 赵女士
问他房子在哪里,他们就说就在那里,拿一张平面图出来,然后就一直不给进去看。一直拖着说不能看房子,就先打电话让我们先交钱,今年2月份的时候就打电话催了,喊把剩下的尾款交了。
为退回认筹金 双方起争执
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而且还不停催缴首付款,这让赵女士萌生了退款的想法。而在此前,双方协商约定,在2017年8月4日前,开发商全额退还赵女士的15万元认筹款。到了今年的8月初,赵女士通过电话、微信和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商量退款事宜,对方要求赵女士提交一份书面的退款申请,然后由老板签字,赵女士说,随后她也在今年8月4日写了申请,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最后还把她的微信给删掉了。
为了核实赵女士的说法,记者跟随赵女士再次来到云南乐合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尚城楼盘售楼部。
赵女士:
中央尚城销售负责人:微信为什么要加你,有些东西,你自己做的事情你自己认不得啊?
赵女士:就是啊,你都认得我们为什么会发火,我们一而再再二三的来退,你都不退钱,我这个钱也不是说放在你这里是当作有利息存款的。
中央尚城销售负责人:你听我讲,如果你实在是觉得是有哪样,你走司法程序来走完了。
售楼部“变脸” 太伤人
最后,这位负责人承诺在下周内退还赵女士的15万元认筹款。
中央尚城销售负责人
我们这边刚好老板出差一个星期、10天时间,刚好就是前两天这个事情就耽搁了,因为电话当中我们就跟他汇报了,时间到了退她钱,老板如果回来了,下周回来,回来就签字退给她。
赵女士说,退认筹款这事,售楼部的答复,不是工作日老板不在不能签字,就是周末不能批款,这样一拖再拖。从当初的顾客就是上帝变成现在的不耐烦,赵女士很生气。
市民 赵女士
当时来买房子的时候他们服务真的是特别好,倒茶倒水,去哪里都随时有人跟着,服务特别好。现在来的话他们就理都不理,就在旁边玩他的手机,也不理我们,这个态度转变也是太大了。
迎来转机 开发商退回5万元认筹金!
从8月初以来,赵女士几乎每天都要到售楼部找相关负责人,都是屡屡碰壁。尽管对开发商有诸多不满,无奈的赵女士还是只能再等等看。在经过几天的等待后,今天上午,中央尚城开发商云南乐合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知《非常文山》,将在今天解决赵女士的退款诉求……
认筹金≠认购金 剩下10万仍待商榷
在中央尚城三楼会议室,市民赵女士一家和开发商中央尚城营销总监李先生正在交谈,与上周见面的剑拔弩张不同,双方都希望通过平和的交流沟通解决此事。
在协商中,赵女士坚持认为自己的15万元都是认筹金,但根据双方提供的单据显示,其中2016年3月份交的5万元为认筹金,而2017年3月交的10万元为认购金,等同于购房款,与赵女士认为的15万元都是认筹金有出入,故此,开发商只能先把5万元认筹金退还给赵女士,其余10万元双方正在沟通解决。
为何迟迟不能见商铺真面目?
中央尚城营销总监李先生还向记者介绍,中央尚城前身为大兴街片区,总投资19.8亿元,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由2栋商业楼、1条中央金街、1栋铂金五星级酒店、2栋5A甲级写字楼、4栋城市豪宅及停车场组成。项目分两期开发,目前一期的1栋明年6月份交房,4、5栋明年11月30日交房,该楼盘一期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证,预售许可证,土地证全部齐全。
李先生还解释,赵女士所购买商铺位于一期5号楼,对于之前赵女士所说的一直未见商铺模样,是由于现正在加紧建设中,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另外,对于为何将退款的事一拖再拖,也是由于公司办理程序是在截止日期前两天找董事长签字,但是由于董事长一直出差在外,所以财务人员一直没能退还赵女士的认筹金。至于当初为何非要赵女士提交书面申请,这也是按照公司的办事流程来处理,以避免今后不必要的争议。
编后:看到这里,您明白了吗?在买房的过程当中,“认购金”和“认筹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目前大部分楼盘在销售时, 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 都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若购房者交款后反悔, 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 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若购房者在购房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购房磋商行为,定金是能够退还的。而“认筹金”是指购房者交的诚意登记金,如果要退的话是很容易的。所以,各位买房时还得弄清这些概念才能少一些麻烦呀!
文章来源:非常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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