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简介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
一、城市概况
邵阳市地处湖南省中部偏西南、资水上游,北与娄底毗邻,南与湖南永州和广西桂林交界,西与怀化相连,东与衡阳市接壤。邵阳市总面积20830平方公里,占湖南省总面积9.8%。2016年,邵阳市辖9县(市)、3区、27个街道、167个镇(乡)、442个居委会、3186个建制村,即邵东县、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武冈市、洞口县、新宁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和大祥区、北塔区、双清区。2016年,邵阳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530亿元,市域户籍总人口830.08万人,常住人口732.1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3.99%。
二、编制的背景
1、发展政策背景
“十九大”精神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出新的要求。湖南省确立了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总体战略,明确了“三个着力”“四大体系”“五大基地”等工作抓手。邵阳是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过渡带,是长株潭、湘南、环洞庭湖、大湘西四大经济板块的结合部。邵阳要充分发挥过渡带和结合部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全国、全省发展战略。
2、相关上位规划的编制与对接
邵阳市需编制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来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上位规划主要包括《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其中,《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将邵阳市定位为省域次中心城市,历史古城,以工业、商贸为基础的湘中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规模为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将邵阳市定位为湘西南经济文化中心、重要的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和新型工业基地,城市规模为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
3、邵阳市确定了新的发展目标与战略
《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三量齐升’总要求,坚持‘八个建成’长远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稳中快进’总基调,突出产业引领,大力拓城兴市,壮大县域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邵阳建设成为湖南省域副中心、湘中湘西南经济中心、全国区域性交通枢纽”。
三、规划关注的重点
1、应对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升邵阳的区域地位
积极探索邵阳融入周边湖南省战略发展区域,发挥自身特色优势,谋求自身发展,提升邵阳市的区域竞争力与影响力。从国家城镇发展格局层面看,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依托新的北部湾交通通道的建设,邵阳可发展成为新的国家级发展轴线(沿沪昆高速公路、沪昆高铁)上长三角辐射大西南的重要节点以及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之一;从湖南省层面看,环长株潭城市群将辐射带动邵阳发展,邵阳有望成为长株潭核心区向大湘西地区辐射的重要节点地区,并进一步强化其“承东启西”的战略地位。
2、应对区域交通格局的形成,构筑新的功能布局体系
应对区域交通格局变化对邵阳市域及城市内部功能布局的影响,依托高速公路打造产业-城镇发展轴带,依托空港、高铁站点等战略性交通枢纽引导城市发展及选择新的战略性产业发展空间。并深入分析城市新区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前提下,确定城市发展方向的选择、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
3、应对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下,实现邵阳市区与新邵、邵东的融合发展,在城市空间拓展、道路衔接及产业选择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同时对区域绿地、生态廊道等重要的生态空间提出明确的管控措施,保障城市、产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发展。有效提升邵阳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力,引领邵阳市域的快速发展。
同时,应对未来可能的产业、城市开发,针对市域不同的发展分区与发展重点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在产业、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障。
4、应对新的发展目标,实现中心城区扩容提质
以新城区推动城市扩容,合理布局邵阳市新的战略性发展空间引领城市发展,并对邵阳中心城区的未来空间发展路径予以重点关注,明确中心城区在各个阶段的发展重点与发展方向,以保障邵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以“宜居、宜业、宜行、宜游”为重点,提升城市品质。提出了邵阳中心城区“宜居、宜业、宜行、宜游”的城市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产业空间选择、交通体系完善以及旅游城市的打造。
实现城市特色发展,重点关注邵阳的城市文化、滨江特质。邵阳建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规划重点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宝庆古城历史风貌区、龙须塘近代工业文明遗产历史风貌区,保护历史文脉、突出历史风貌、体现文化传承,最大限度的展现邵阳历史名城风貌。针对资江、邵水这两个滨水资源,从河流岸线分配,沿岸用地功能布局、滨水公共空间建设等方面进行规划控制,突出邵阳的城市滨江特质。
四、规划主要内容
1、发展目标与定位
(1)发展目标:2020年GDP达2300亿元,人均GDP达3万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4:39:47;2030年GDP达4000亿元,人均GDP达6万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40:50。
(2)城市性质:湖南省域副中心、大湘西地区经济文化中心和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市域人口与城镇化:2020年,市域户籍人口821万人左右,市域常住人口76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48-53%;2030年,市域户籍人口843万人左右,市域常住人口81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68-72%。
(2)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一群一区、一主两副多节点、轴线拓展”的市域城镇空间组织结构。
一群一区:培育东部城镇群、城镇点轴发展区。
一主两副多节点:形成多层次的中心体系,以邵阳中心城区为市域主中心,武冈市区、邵东县城为市域副中心;以新邵县城、邵阳县城、隆回县城、洞口县城、绥宁县城、城步县城、新宁县城为7个县域中心。
轴线拓展:包括“三主、两次、一环”的城镇发展轴带。
3、城市规划区规划
城市规划区2030年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24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3565公顷以内。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对国土部门确定的88.20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予以严格保护,根据国土管理部门要求划定永久耕地。
4、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人;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1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人。
(2)发展方向:东进、北拓、西联、南延。东进,结合区域交通优势,往东重点发展产业功能,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北拓,在北部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居住开发和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的城市新区,促进中心城区与新邵的同城化建设;西联,在资江西岸适度发展城市功能,并重点加强城区西部与隆回县、邵阳县之间的交通与经济联系;南延,依托现状建成区及桃花新城、新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近期适当往南发展城市综合功能,完善老城区用地功能,并推进南部职教园区、湘商产业园建设。
(3)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两带、三轴、四片、多组团”的用地空间结构。
两带: 资江风光带、邵水风光带。
三轴:沪昆高速-邵阳大道-新城大道的东西向空间发展轴,西湖北路-雪峰路-二广高速的南北向空间发展轴,城市中心景观主轴。
四片:中部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和北塔片区四大城市片区。
多组团:在各片区内形成多个功能组团。
(4)用地功能组团
①中部片区:规划2030年常住人口约41万人。发挥大祥、双清现有的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文化科教等方面优势,利用铁路客运站、规划城际轨道客运站等区域交通设施的牵引,重点发展商业、金融、科教,提升商贸、科教、专业技术服务等功能。
②城南片区:规划2030年常住人口约32万人。依托区域交通优势以及行政功能外迁的契机,重点发展商贸金融、科教、行政、文体、生态居住功能。
③城东片区: 规划2030年常住人口约9万人。依托沪昆高速、东联络线、邵阳货运站场等便利的对外交通条件,未来形成邵阳城区的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和现代物流园区,是邵阳市未来经济的增长点。
④北塔片区:规划2030年常住人口约33万人。发展为集商务办公中心、体育休闲中心、会展、高尚住宅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新区。
5、综合交通规划
(1)市域交通规划
①铁路:推动呼南高速铁路、长邵城际轨道建设,完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洛湛铁路改线段建设,新建邵冷铁路、张桂铁路、靖永郴铁路。升级改造邵阳火车南站作为邵阳市的枢纽站,规划塘渡口站、邵东站、邵阳火车北站、邵阳火车东站、范家山站、隆回站、洞口站、新宁站、武冈站、绥宁站、邵阳北站的11个普通站。
②高速:形成十一条高速公路,完善沪昆高速公路、衡邵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邵永段、娄新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的建设;推动银北高速公路、邵金高速公路、洞溆高速公路、新白高速公路、永州-乐安铺高速公路的建设。
③城乡快速路:通过国道、省道的快速化改造,强化邵阳中心城区、县城(市区)以及中心镇等各功能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形成邵阳“二环八射八线”的城乡快速交通网络,公路等级均为一级公路。
④机场:规划邵东军用机场转变为军民两用机场,依托武冈民用机场带动市域西部社会经济发展。推进隆回通用机场前期研究论证等工作。
⑤港口:以邵阳港作为全市港口发展的中心, 规划在洋溪港区、泥湾港区、茶园头港区建设客运码头。
(2)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16横18纵”的方格状主干路骨架系统。
东西向的主干道:财兴路、中山路-谷洲路、南山路、古塘路、云山路、魏源路-东塔路-龙须塘路、东大路、兴隆街-宝庆西路-宝庆东路、敏州西路-敏州东路、集仙路-云峰路、邵州西路-邵州路-邵阳大道、桃源路、湖口井路-白马大道、站前路、紫霞路-紫霞东路、雨溪路。
南北向的主干道:茶园大道、雪峰路、北塔路、学院路、西湖北路-西湖路-西湖南路、桃花路、双拥路、紫霞路、九龙路、邵水西路、建设路、东邵路、黄桑路-双坡路-邵石南路、洲心路、百合路-新华北路-新华南路、邵云路、进站路、大兴路。
6、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
供水水源:规划期内邵阳中心城区各水厂以资江作为城市主要取水水源,木瓜山水库作为城市第二水源。
水厂规划:规划设6个水厂,保留城西水厂、工业街水厂、洋溪桥水厂,扩建桂花渡水厂,新建江北水厂、雨溪乡苏家州,总设计规模为98万立方米/日,并新建加压泵站四座。
(2)排水规划
排水体制:截流式合流制地区主要为大祥组团内高速公路南联接线及新建铁路线以北和资江南路以南之间的地区,双清组团内宝庆路以北和资江南路以南之间的城区。分流制地区包括规划北塔片区(北塔组团)和城东片区(城东组团)及大祥组团和双清组团内除采用截流式合流制的老城区之外的其它新建城区。
污水厂规划:规划设9个污水处理厂,包括江北污水处理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桃花污水处理厂、短坡桥污水处理厂、红旗河污水处理厂、雨溪桥污水处理厂、新城大道污水处理厂、新滩镇污水处理厂、进站路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76.8万立方米/日。
(3)电力工程规划:规划邵阳中心城区内共建设220kV变电站6座、110kV变电站27座。
(4)燃气工程规划:规划以管输天然气作为邵阳城区管道气的气源,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补充气源。规划中心城区建设1个液化气储配站、2个液化气储配点、1个加气母站、1个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3个LNG 汽车加气站。
(5)环卫工程规划:规划保留现有的位于蔡锷乡枧杆村的垃圾填埋场,占地32.5公顷,设计库容860万立方米。规划保留檀江乡双江村的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并在保留已有小型转运站基础上,增设35座小型压缩转运站。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对行政办公、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设施进行分级分类配置。
8、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规划将宝庆路、西湖路、邵水、资江围合区域划为宝庆古城历史风貌区,面积约1.32平方公里,积极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通过保护和修复,对府后街(今向阳街)、杓杷街(今立新街)、邵府街3条街巷(临津门街、北门街、田家湾巷)等历史街巷进行重点保护和改造。划定中心城区20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
9、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按照生态空间管制要素类别,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河流、山体、基本农田、水源地、地质灾害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等进行管控。
10、综合防灾规划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预防为主,反应快速,策略有效”的原则,在完善单一灾种防抗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化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整体防灾抗毁和救助能力,确保安全。
11、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自然景观与城市人工、人文景观和谐统一,突出“山、城、水”的优越城市环境,塑造现代富有人情味和人性化的山水型生态城市景观;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体现邵阳文化名城风貌、凸显宝庆古城魅力。
(1)景观轴线:强化西湖路、邵阳大道、世纪大道三条景观主轴,建设新华路、白马大道等景观副轴,并打造资江、邵水滨河景观轴线。
(2)景观分区:老城商业风貌区、北塔综合商务风貌区、文体教育风貌区、行政文化风貌区、宝庆产业风貌区、龙须塘滨江风貌区、茶元生态居住风貌区。
(3)景观节点:控制广场、公园、滨水景观节点、建筑景观节点。
五、附表
附表1 规划目标体系一览表
分类
|
序号
|
指标名称说明
|
单位
|
现状2015/2016
|
规划
|
指标
|
指标
|
2020
|
2030
|
类型
|
范围
|
经
济
发
展
|
1
|
GDP总量
|
亿元
|
1530.26
|
≥2300
|
≥4000
|
引导型
|
市域
|
2
|
人均GDP
|
万元/人
|
2.1
|
3
|
≥5.0
|
引导型
|
市域
|
3
|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
元
|
22996
|
34000
|
67000
|
引导型
|
市域
|
4
|
农民纯收入
|
元
|
9721
|
14000
|
28000
|
引导型
|
市域
|
5
|
三次产业结构
|
%
|
21.4:35.5:43.1
|
14:39:47
|
10:40:50
|
引导型
|
市域
|
社
会
发展
|
6
|
城镇化水平
|
%
|
43.99
|
≥50
|
68-72
|
引导型
|
市域
|
7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98
|
≤3.8
|
≤3
|
引导型
|
市域
|
8
|
每万人拥有医疗医生数
|
人
|
16.7
|
≥25
|
≥35
|
引导型
|
市域
|
9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89.2
|
≥90
|
≥95
|
引导型
|
市域
|
10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
|
>50
|
>70
|
引导型
|
市域
|
11
|
保障性住房户均建筑面积
|
m2/户
|
50左右
|
50左右
|
60左右
|
控制型
|
中心城区
|
12
|
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
|
%
|
34.1
|
<32
|
<30
|
引导型
|
市域
|
13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88
|
>90
|
100
|
引导型
|
市域
|
14
|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
|
98.1
|
≥98
|
100
|
引导型
|
市域
|
资
源
节约
|
15
|
单位工业用地产值
|
亿元/Km2
|
4.2
|
≥5
|
≥8
|
引导型
|
中心城区
|
16
|
水资源用水总量
|
亿m3
|
4.5
|
5.3
|
5.7
|
引导型
|
市域
|
17
|
万元GDP耗水量
|
m3/万元
|
280
|
250
|
180
|
控制型
|
市域
|
18
|
万元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GDP
|
0.676
|
0.581
|
≤0.50
|
控制型
|
市域
|
19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m3/万元
|
103
|
62
|
≤50
|
控制型
|
市域
|
20
|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
%
|
10
|
≥30
|
≥50
|
引导型
|
中心城区
|
21
|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引导型
|
市域
|
环
境
友好
|
22
|
集中饮用水源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控制型
|
市域
|
23
|
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为优良的天数
|
天/年
|
281
|
≥300
|
≥310
|
控制型
|
中心城区
|
24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m2
|
7.99
|
8
|
10
|
控制型
|
中心城区
|
25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控制型
|
市域
|
26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6.5
|
90
|
100
|
控制型
|
县城以上
|
27
|
乡村地区污水处理率
|
%
|
55
|
80
|
85
|
控制型
|
市域
|
28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4.2
|
95
|
100
|
控制型
|
市域
|
29
|
城镇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0
|
50
|
60
|
引导型
|
市域
|
30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0
|
≥13
|
≥25
|
引导型
|
市域
|
31
|
城镇公交出行比重
|
%
|
14
|
>20
|
>25
|
引导型
|
中心城区
|
城
市
建设
|
32
|
人口规模
|
万人
|
70
|
100
|
115
|
控制型
|
中心城区
|
33
|
城市用地规模
|
Km2
|
70.78
|
99.64
|
114.68
|
控制型
|
中心城区
|
34
|
供水普及率
|
%
|
95
|
98
|
100
|
控制型
|
中心城区
|
35
|
燃气普及率
|
%
|
90
|
95
|
97
|
控制型
|
中心城区
|
附表2 城乡用地规划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乡用地比例)%)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H
|
建设用地
|
11366.14
|
16244.31
|
26.16
|
37.38
|
其中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9129.51
|
13564.48
|
21.01
|
31.2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1036.28
|
1161.27
|
2.38
|
2.67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347
|
387
|
0.80
|
0.89
|
特殊用地
|
109
|
114
|
0.25
|
0.26
|
采矿用地
|
429.59
|
778.6
|
0.99
|
1.79
|
其他建设用地
|
314.76
|
238.96
|
0.72
|
0.55
|
E
|
非建设用地
|
32086.68
|
27208.51
|
73.84
|
62.62
|
其中
|
水域
|
1052.07
|
1027.46
|
2.42
|
2.36
|
农林用地
|
28802.34
|
24861.6
|
66.28
|
57.22
|
其他非建设用地
|
2232.27
|
1319.45
|
5.14
|
3.04
|
城乡用地
|
43612.61
|
43612.61
|
100.00
|
100.00
|
附表3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R
|
居住用地
|
2812.35
|
3531.19
|
39.74
|
30.79
|
40.18
|
30.71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667.73
|
1469.54
|
9.43
|
12.81
|
9.54
|
12.78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90.26
|
217.27
|
2.69
|
1.89
|
2.72
|
1.89
|
文化设施用地
|
31.81
|
88.79
|
0.45
|
0.77
|
0.45
|
0.77
|
教育科研用地
|
363.06
|
903.79
|
5.13
|
7.88
|
5.19
|
7.86
|
其中 中小学用地
|
112.90
|
408.47
|
1.60
|
3.56
|
1.61
|
3.55
|
体育用地
|
42.11
|
107.85
|
0.59
|
0.94
|
0.60
|
0.94
|
医疗卫生用地
|
38.31
|
125.08
|
0.54
|
1.09
|
0.55
|
1.09
|
社会福利用地
|
0.45
|
16.37
|
0.01
|
0.14
|
0.01
|
0.14
|
文物古迹用地
|
1.74
|
10.39
|
0.02
|
0.09
|
0.02
|
0.09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375.11
|
1306.71
|
5.30
|
11.39
|
5.36
|
11.36
|
其中
|
商业用地
|
369.80
|
1052.77
|
5.22
|
9.18
|
5.28
|
9.15
|
商务用地
|
——
|
133.63
|
——
|
1.17
|
——
|
1.16
|
娱乐康体用地
|
5.31
|
111.13
|
0.08
|
0.97
|
0.08
|
0.97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9.18
|
——
|
0.08
|
——
|
0.08
|
M
|
工业用地
|
1675.61
|
1346.11
|
23.67
|
11.74
|
23.94
|
11.71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23.23
|
243.96
|
3.15
|
2.13
|
3.19
|
2.12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849.31
|
2052.66
|
12.00
|
17.90
|
12.13
|
17.85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
|
811.31
|
1881.12
|
11.46
|
16.40
|
11.59
|
16.36
|
交通枢纽用地
|
28.94
|
69.09
|
0.41
|
0.60
|
——
|
0.60
|
交通场站用地
|
9.20
|
101.06
|
0.13
|
0.88
|
——
|
0.88
|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
——
|
1.39
|
——
|
0.01
|
——
|
0.01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76.65
|
247.25
|
2.50
|
2.16
|
2.52
|
2.15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
|
168.59
|
119.98
|
2.38
|
1.05
|
2.41
|
1.04
|
环境设施用地
|
8.06
|
105.90
|
0.11
|
0.92
|
0.12
|
0.92
|
安全设施用地
|
——
|
7.99
|
——
|
0.07
|
——
|
0.07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
|
13.38
|
——
|
0.12
|
——
|
0.12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97.60
|
1270.90
|
4.20
|
11.08
|
4.25
|
11.05
|
其中
|
公园绿地
|
252.24
|
1168.26
|
3.56
|
10.19
|
3.60
|
10.16
|
防护绿地
|
34.88
|
70.18
|
0.49
|
0.61
|
0.50
|
0.61
|
广场用地
|
10.48
|
32.46
|
0.15
|
0.28
|
0.15
|
0.28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7077.59
|
11468.32
|
100.00
|
100.00
|
101.11
|
99.72
|
注:2015年现状常住人口70万人;2030年规划常住人口115万人。
附件: 03邵阳总规批文201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