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召开建筑业增值税改革措施学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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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组织定额科、信息科学习了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等工作精神。从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的税率。
会上,讨论了税率调整与我省工程计价依据的关系,并结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等8项定额,制定了应对措施,确定了测算调整方案,确保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在2018年5月1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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