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总部经济园区招商?
总部经济是一种较新颖的招商模式,无需实地办公,也不需要租赁场地,更不需要任何投资。
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地方GDP收入,政府会出台一些优质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把公司注册在政府制定产业园区,经营业务产生的税收可以享受财政奖励,不会占用地方政府的公共资源,又能给予地方政府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达到地方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同时通过总部经济以及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也能适量缩短地区间的贫富差距,通过高收入地区带动低收入地区,实现全国经济平均化。
总部经济作为区域性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对非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优势,也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一种方式。总部经济招商的税收优惠具体政策概况如下:
- 总部经济园区有限公司政策概况
-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80%-90%奖励。(地方留存为50%)
-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80%-90%奖励。(地方留存为40%)
- 个人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80%-90%奖励。(地方留存为40%)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在总部经济税收园区注册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等,把现有业务分流剥离一部分在税源地的公司,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80%-90%的财政奖励;财政奖励政策适合增值税、所得税压力大的公司。
- 目前我司运营全国各区域产业园对外招商。
- 税收奖励纳税后的次月兑现
- 联系方式:13173210039 赵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