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犯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如何处理
【案例解析】因员工犯错公司要扣其8年工资,这合理吗?
小高是某家工厂操作工,最近因为小高粗心大意违反了车间操作规范,导致设备受损,公司预估经济损失约为6万元。针对此次事件,企业认为小高为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应当赔偿公司全部损失。由于小高月薪标准为3000元,因此领导决定按公司规章制度,每月在工资中扣除600元,共扣除100个月。而小高则认为公司做法属于推卸责任,自己是无心之失,并非故意违反操作规范,而且月薪本就不高,扣除罚款后无法生活。一气之下小高申请了劳动仲裁,并扬言如果公司一定要这么处理的话自己宁愿离职。请问各位大咖,对于这一案例你怎么看呢?小高和公司的做法谁正确?公司可以如此扣款么?小高如果离职公司又该如何处理呢?
阅读指引:
(1)员工交通事故全责,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案例;
(2)员工遭受电信诈骗,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案例;
(3)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一、员工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理
【案例1】赵某是某公司驾驶员,某日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鉴定赵某负全责。赵某驾驶的车辆共停运7天,产生的停运期损失,保险公司未赔付。
交通事故后,赵某一直没有上班。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赵某属于旷工,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要从工资中扣除7天停运的损失,双方发生争执。
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判定:赵某在工作中造成了交通事故并负有全责事实确定,属于工作中的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较大比例,劳动者承担较小比例。
经过协商,赵某共计赔偿企业车辆停运经济损失3200元。
案例来源:沈阳市沈河区总工会
【案例2】伍某是公司财务经理,某日伍某收到以公司总裁王某照片为头像的微信号的添加好友申请,该微信号要求伍某向一个私人账户分两笔转款共88万元。
事后发现,这是不法人员冒充公司总裁王某通过微信进行诈骗,公司损失88万元未能追回。公司将伍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一审判决伍某赔偿公司18万元损失,伍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案例来源:北京青年报
以上是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在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后员工都承担了不同数额的赔偿责任。
其中,第二个案例属于员工没有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导致上当受骗,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存在员工重大过失,因此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是维护个人和企业利益的最好方法。
【法律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虽然是员工过失导致的经济损失,但企业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因此,出现经济损失其实是企业与员工双输的局面。
如何避免此类风险发生,比发生风险后如何挽救,如何多让员工/企业承担重要的多。
(1)明确员工任职条件
企业在聘用员工的时候,除了候选人的素质、学历外,很重要的就是技能、工作经验方面的匹配度。特别是一些技术工种,在员工未能达到胜任能力时加强培训不安排作业,比如案例3中的印刷工夫妇。
(2)规章制度培训、考核
员工在工作中,领导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看着、管着,这就要求企业有具体、落地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起到约束和指引、规范作用。
让员工都明白工作程序、要求、注意事项、禁止事项。比如,财务人员知晓企业的财务往来审批流程及权限,就不会出现被骗子的一个头像骗走88万元的情况。
【案例3】王某、齐某是印刷工。
某日,客户A公司向印刷公司发函,称其印刷的2000份说明书印刷严重不清晰、纸张切割不整齐、打孔毛糙,并将未发的1500本全部退回。
之后,客户B公司称印刷公司供货的橡胶垫、双面胶,共计67000件,在使用时发现批量定位孔错位和端面尺寸不合格问题,安排退货处理。
上述产品均由王某责印刷。印刷公司起诉王某夫妇,主张薪酬类(普通工资、考勤工资、生活费、差旅费)、产品类(说明书、双面胶费用)、罚款类(采购商因质量不合格向华宇公司收取罚款)、名誉类(诚信损失)等损失合计6万元。
本案二审法院酌定由员工承担30%损失。
案例来源: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简介:Mandy老师,拾壹·职场首席咨询顾问,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深劳动法务顾问,三茅人力资源网专家专栏认证作家。先后就职于世界500强及美资公司,近20年人力资源实战经验。擅长领域:薪酬、绩效、劳动关系、人力规划等。
拾壹·职场: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人力资源、心理等职场相关全方位业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