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20岁,每天虐杀1.4只猫!虐猫变态的背后,是令人发指的产业链!
提示:本文内容可能引起部分人士的不适,请谨慎点开
我曾经喂流浪猫被咬,也曾气的牙痒痒一把掌把不识抬举的野猫推开,但是,我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他的灵魂要怎样扭曲,心灵要怎样黑暗,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主动去虐杀猫咪。
故事从这里开始,人民网曝光——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范源庆虐待流浪猫。
(图源于 微博@人民网)
手段之残忍,过程之血腥,光看网上的缩略图,就已经令人作呕了!
(图源于 微博@北京时间)
报道中提到,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这个恶魔,虐杀的流浪猫已经超过80只,平均每天1.4只!!!
更可怕的是,他几乎把所有虐猫的过程,都拍摄了视频,并且根据不同的虐杀方式,分类编号,挂到网上,以高价卖出!!!
被曝光后,警方也接到报案,介入了调查。
看到大家的义愤填膺,他终于觉得害怕了,开始了他的道歉秀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审判,还是如期而至
我觉得,学校这样的处理,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根据《刑法》,似乎没有适用他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而他的行为不仅残忍,更因为曝光的过程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这种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会不会有更多类似他的变态,纷纷效法?
然而,就在学校的退学通知出台的前后,我看到,有一个很奇怪的账号,悄然复苏了...
帖子里,他说网友脑残。
说被杀的猫只是流浪猫而已,又不是家猫。这,流浪猫和家猫,不都是生命么?
如果真的是为了保护其他动物捕杀泛滥的流浪猫,那兴许还说的过去,但某些人是赤果果的为了虐杀的快感和干这个事情,更何况,还拍了视频,贩卖牟利!!!
让人不得不怀疑,个中的套路!
这个账号的脑残言论还不止这些
迅速被打脸
在范某人的背后,我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有虐杀小动物倾向的人,不在少数!!!
比如范某人的老师——“舒克”的视频,
同样,这个舒克虐猫的老底,也被人家扒了出来
他发虐猫的照片,直接带上了#35元买70G虐猫视频#的话题。
是的,几个小丑的背后,是令人发指的产业链!
我在留言里,看到了这样惊人的语录——“人家就是喜欢虐猫,喜欢听猫的惨叫。”“猫就是用来虐的”、“猫是恶魔”、“是地狱最低等的产物”。
讲真,我本来觉得退学有点太可惜了,但是看完了整个故事,已经想到背后可怕的产业链,我想,他所虐杀的,根本不是影响到他生活的恶猫,是无辜的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流浪猫。他就是为了虐杀而虐杀!他不配得到任何同情!
最后,祝愿所有这条产业链上的人,原地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