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吉工信科技〔2022〕236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县(市、区)工信局,中省直有关企业:
根据《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吉工信办联〔2019〕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已通过市(州)级认定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推荐重点。
二、申报材料
1. 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详见附件)。
2. 申报材料按照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及上报时限
1.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工信局会同当地发改、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
2.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将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8月22日前上报省工信厅,中省直企业可直接行文上报。同时将上报文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长春海关、省税务局。
四、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星辰 0431-88904363
吉林省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林静怡 0431-82770616
材料报送(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2309室(邮编:130051)
附件: 1. 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基本条件
2. 吉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吉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