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执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达州市通川区乡镇地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的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背景 结合达州市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围绕通川区“川东北经济区城乡统筹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定位,全面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进一步推进全区“厕所革命”工作,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区城乡环卫工作必须要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卫作业服务;必须要有系统的、全面覆盖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科学、先进的环卫管理体系。在此要求下,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环卫思路、理念和经验,高标准、高要求地做出《达州市通川区乡镇地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指导全区环卫系统建设,形成引领全省环卫设施建设的示范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通川区行政辖区内主城区以外的乡镇地区,包括:碑庙镇、江陵镇、梓桐镇、北山镇、金石镇、安云乡、青宁镇七个乡镇及蒲家镇、东岳镇、双龙镇、复兴镇、罗江镇、磐石镇六个镇中心城区以外部分。规划面积约 647km2。 (三)规划期限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远期与达州市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本次规划期限为 2019 年到 2030 年。 (四)规划目标 建立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城乡环卫系统。 设置覆盖全域的环卫设施体系。 构建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五)指导思想 遵循我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循环理论,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并重的方针,在充分利用、整合和改造现有环卫设施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布局,构建与通川区定位相匹配的城乡环卫体系基本框架,促进全区环卫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六)规划原则 三全原则:全域、全系统、全过程。 三化原则:垃圾收集减量化、垃圾利用资源化、垃圾处置无害化。 三性原则:前瞻性、协调性、可操作性。 (七)规划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89)、《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88)及其它有关国家标准。 2.四川省和达州市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2009.8)、《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条例》(2012)、达州市《关于印发〈2011 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2011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深化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 3.达州市和通川区已编制的相关规划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通川区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通川区2019年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通川区各镇(乡)总体规划。 (八)相关规划图纸 二、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共计30天)。 (二)公示地点 1.现场公示 碑庙镇、江陵镇、梓桐镇、北山镇、金石镇、安云乡、青宁镇、蒲家镇、东岳镇、双龙镇、复兴镇、罗江镇、磐石镇政府公示栏。 区规编中心政务公示栏。 2.网上公示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chuan.gov.cn) 三、意见反馈及咨询方式 (一)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电子邮箱: 1435797179@qq.com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214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