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 新闻 推荐 政务 镇街 视频 楼市 汽车 美食 旅游 文教 公益 金融 资讯 健康 数字报
EN
新闻频道 本地 综合 公告
企业遇难题,“码”上能反映!中山纪委监委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1-13 来源:中山+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营商环境改革是中山改革的“头号工程”。记者从中山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纪企直通”机制、打造“指尖上的监督平台”、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跟进监督……一系列富有实效的举措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纪企直通”机制
破除企业办事“堵点”

“企业扩大经营想开个证明,跑了四趟都没开出来。”南头镇一家五金公司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想要申请安装专用变压器,但却在办理供电证明时遇到了困难。收到相关反映后,南头镇纪委严查漠视企业合理诉求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制度,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同时,南头镇纪委对该镇公共服务办负责人进行约谈,重新梳理镇政务大厅进驻部门办事清单及办结时限,强化公安、城建、人社、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窗口服务意识,推动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解决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了相关情况之后,当天下午相关部门就派出专人指导我们填写资料,明天就可以领到供电证明了。”企业负责人在问题解决后向镇纪委工作人员连声感谢。

记者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今年以来,南头镇纪委以整治“推拖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切入口,建立“纪企直通”机制,设置营商环境监督联系人,由纪委工作人员定点联系镇内部分企业负责人,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截至11月12日,该镇纪委已实地走访企业18家,发现并监督解决企业诉求33个。

打造“指尖上”的监督平台
企业遇难题“码上反映”

“有了营商环境‘码上’反映平台,我们企业经营者可以随时扫码,点击‘情况反映’就可以实名或匿名进行投诉或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这个渠道确实很便利!”近日,在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企业经营者郭先生,对该镇纪委推出并运行管理的营商环境“码上反映”平台竖起大拇指。


坦洲镇人社分局窗口服务人员正在引导办事群众使用营商环境“码上反映”平台。图由通讯员提供

记者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由坦洲镇纪委研究推出并运行管理的坦洲镇营商环境“码上反映”平台自8月10日启动。坦洲镇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经营者将所见所闻、所困所扰随时反馈给镇纪委,以纪委监督和企业反映无缝对接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坦洲镇通过“坦洲发布”、企业微信群和全镇各大服务窗口以及张贴海报、印发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确保“码上反映”平台覆盖到村(社区)和企业。

同时,营商环境“码上反映”平台以坦洲镇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人社、生态环保、城建、农业农村、财政9个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跟企业关系密切的村(社区)为监督对象,设置“执行惠企政策措施不到位、乱收费乱罚款、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等五大方面为重点监督内容,让监督紧贴企业需求增强靶向点和精准性。该平台启动3个月来,共收集问题31个,解决问题20个。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堵点
推动解决疑难问题257个

“路面施工围挡较宽,公司货车经过时有不便,没想到向镇纪委反映这个问题后就迅速得到了解决,如今我们出货再也不受困扰了。”近日,三乡镇平昌路的企业经营者谈起较早前的变化,对三乡镇纪委竖起大拇指。

原来,三乡镇纪委今年6月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时,有关企业经营者向该镇纪委反映了一个问题:因污水收集井工程施工需要,施工方在平昌路和太平北路设置了围挡,围挡宽度达到道路宽度的一半而且久久没有撤掉。一些公司货车运输货物极其不便,甚至经常剐蹭到其他车辆。三乡镇纪委迅速约谈该镇污水治理专班和施工方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在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迅速对围挡阻路问题进行整改,还路于民。7月,施工方完成污水收集井工程工作撤掉围挡。

记者从三乡镇了解到,今年1-9月,该镇纪委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头号工程”,已推动企业服务专班解决疑难问题257个,协助39家企业完成技改备案。接下来,三乡镇纪委将持续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有力有效监督为营商环境护航。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徐小江

相关报道
热点专题
  • 专题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
  • 深中通道通车试运营
  • 2024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开放日
  • 专题丨网络中国节·端午
  • 专题 | 2024高考加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