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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正式入法,近日,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流程,让有需要的市民能及时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
林先生是东区一老旧小区的业主,三年前,他所在的楼栋已满足旧楼加装电梯的“双三分之二”的审批条件,但因小区其他楼栋的个别业主反对,导致工程迟迟未能动工。
林先生:“每次他们都有意见加进来,比如我们要公示,但他就说不行。”
那么旧楼加装电梯是否要征得整个小区的业主同意才能建?近日,中山出台《中山市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要求,中山市老旧小区的楼房加装电梯,不再需全体业主表决通过。
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科副科长陈耀明:“新的细则是要求这个楼栋单元的专有部分,就是这楼栋达到比例就可以申请,不用征求整个小区。不再实行过去的‘一票否决制’,不再需要全体业主的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推动加装电梯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新的实施细则还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列入了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陈耀明:“加装电梯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包括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用地规划条件以及规划条件核实等,将其简化为一个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新的实施《细则》指出,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受影响居民可以依法提出诉讼。具体可参照市住建部门编制的《中山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通用图集》。
电梯加装公司负责人何桂尧:“通用图集进一步指导完善加装电梯的设计,从总平面布局、建筑设计等角度明确设计要求,分类提出改造内容、设计指引,提供不同的加装类型、模式典型案例,方便群众自主参考和选择。这标志着中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简化流程、审批提速的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记者:杨启宁 林泽伟 郑沣(实习生) 宁宇恒(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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