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审查验收通过的函》(粤国土资规划函〔2017〕2732号),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数据库已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成果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说明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审查验收通过的函》(粤国土资规划函〔2017〕2732号)等文件,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批准后,我市到2020年的规划指标数为:耕地保有量为4.23万公顷、基本农田任务面积3.50万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20万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批准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三、批准日期:2017年10月11日。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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