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警务安全检查组到我院检查警务安全工作
更新时间:2020-09-18 15:33    已浏览:619

为切实保障警务安全工作落实到位,9月16日下午,省高院法警总队总队长黄华辉一行,在湛江中院法警支队领导的陪同下,到我院开展司法警务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值班安检、信访中心、审判庭、羁押室、押解通道、囚车专用车库、装备室、执行指挥中心等有关安保设施装备配备情况、“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当场指出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务必全方位增强警务安全系数。同时,检查组重点围绕司法警察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业务技能、设施装备、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台账查阅检查。







随后,检查组与我院参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法院警务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检查组对我院警务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院党组对警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抓用心管,非常注重督促落实,也做出了很好的成绩;法院警务安全建设比较规范,管理比较到位;警务安全工作秩序良好,能够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一一进行落实。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一是“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有所欠缺,枪弹库尚未建成,目前无法与省高院进行联网;二是警务装备的更换周转和储备尚未形成可行性规范方案,同时对突发性事件须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三是羁押室的安全性需要提高,尤其是羁押室大门和天花板的防护功能需要进一步细化改造,特别要注重羁押室监控的重要性,防止被告人自残等情况出现。

最后,黄华辉总队长对我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快落实法警队伍职务套改工作,政治部要尽快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将警务套改待遇真正落实到位;二是院党组要进一步重视法警队的建设,特别是政治思想建设、应急处置建设等方面;三是进一步推进“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务必抓紧完成枪弹库建成工作,单警装备放置也应更完善。同时为使法院安保体系更为合理完善,黄华辉总队长也提出了设置“三个通道”的工作建议,分别为设置法院工作人员专用通道、律师和外单位办事人员通道、当事人通道,便利各类人员分流安检。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江华作表态发言,我院将以省法院此次警务安全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大力促进吴川法院警务安全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

(吴川法院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