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公开审理一宗村干部集体侵占、贪污扶贫款案
发布时间:2013-11-11 16:38    已浏览:449    作者:研究室    来源:廉江市人民法院

廉江市近400名村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我院依法公开审理一宗村干部集体侵占、贪污扶贫款案

 

1031上午,我院依法公开审理一宗村干部集体职务侵占、贪污案,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廉江市纪委组织全市近400名村干部以及部分村民代表等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廉江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旁听。

被告人揭育明、廖学浩、陈家英、廖俊生案发前均系廉江市长山镇横州坡村委会干部。2012年,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揭育茂(在逃)与四被告人合谋后,利用职务之便,以上缴“社会抚养费”和“村委会办公经费”等为名,向获得省农村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的农户每户收到5000元到8000元不等,共收到27.9万元后提取其中10万元私分,每人分得2万元。另外,被告人揭育明、廖学浩、陈家英还通过虚假家庭成员和删改户籍等方法骗取低保户指标,分别冒领低保生活保障金7500元到10000元不等。庭审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供认不讳,并有悔罪表现。本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四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在基层村级干部即将换届选举之际,廉江市纪委组织全市近400名村干部以及部分村民代表等旁听庭审,现场接受法制教育,让基层乡村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提高村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性自律的意识。本次公开庭审不仅充分展示了我院公正、公开的司法形象,而且达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廉江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