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纯居民生活用水;
2、执行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各类学校教学用水、民政福利院、敬老院、部队等用水;
3、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等用水;
4、特种用水包括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建筑业、酒类饮料纯净水生产等用水。
5、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市区(杨舍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现阶段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即2.91元/立方米。
6、“一户一表”家中常住人口多于5人(含5人)的居民用户,可以到市给排水公司供水营业厅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水申请,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5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