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应象大论》曰∶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上节统言司天之病,此下专言人受病之故。
细考宋元以来诸名家,皆不知温病伤寒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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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1-10 17:52・IP 属地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