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主动公开了114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履职依据、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政策解读、政府会议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管理、行政执法公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优化服务、政策问答平台、政府开放月、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部门政策性文件19个方面。按时回复网上民声2229件。通过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提供了重要保障。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机关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9条,其中147条信息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按时答复,2条信息申请结转下年度办理。另有1条信息申请为2021年度结转,已在2022年度的法定期限内按时答复。按时答复率为100%。2022年度,我机关依申请公开数量相比2021年度增加122条,是2021年度的5.52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依申请答复的复议、诉讼情况:2022年度,我机关未有依申请公开答复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形。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度,我机关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形。
3.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机关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了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我机关在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的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执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性依申请公开程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方面,我机关主要依托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部门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烟台芝罘住建”,进行信息的发布和互动交流。2022年,我机关微信公众号累计转载、刊发上级政策、工作动等方面稿件166篇。内容主要有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养老反诈、放管服、政策发布解读、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为群众办实事系列等方面内容。依申请公开方面,我机关主要也是通过“烟台市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申请公开”栏目进行。
5.监督保障。机构人员方面,明确了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配备了2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培训方面,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2022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指导监督方面,我机关对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指出的问题及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积极重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予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9 | 0 | 0 | 0 | 0 | 0 | 1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8 | 0 | 0 | 0 | 0 | 0 | 118 | |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8 | 0 | 0 | 0 | 0 | 0 | 14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质量不高,部分主动公开的内容很单薄,格式不规范;二、公开内容动态调整不到位,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一些长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更新不及时。
2023年,我机关将采取以下两方面措施予以补正: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能力的培养,学习借鉴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经验,规范信息公开格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二是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对形成的新信息新动态及时予以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方面:2022年度,我机关未下发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通知,未产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2.落实2022年芝罘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面:我机关严格贯彻落实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芝罘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聚焦民生福祉,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为例,主动公开了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聚焦重点工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宣讲、工作开展情况等高质量发展信息及优化营商环境信息等方面进行了公开;聚焦政策制度,对我机关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促使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机关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1件,人大建议分类内容主要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绿色建筑等方面,政协提案分类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搬迁改造等方面。我机关负责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建议均已吸收采纳,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2022年度我机关未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更加注重对关系社会民生方面信息的公开,主要体现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的公开,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二是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了区内20名物业企业代表参加活动,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对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本年报数据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山路21号601室,联系电话:0535-6214657)。
6.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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