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玉林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互提互贷
——市中心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
签约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异地使用,实现湛江、玉林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互认互通、互提互贷,2016年10月25日,市中心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
签订协议后,湛江、玉林两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两市购买自住住房,既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湛江、玉林两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互认互通、互提互贷,使缴存职工更加广泛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惠,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