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礼,男,汉族,1937年7月生于山东省鱼台县高家庄一个农民家庭,1952年参加工作,1956年3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大学文化程度。199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2000年12月被免去司法部部长职务。

中文名

高昌礼

出生日期

1937年7月

籍贯

山东鱼台鱼城

文化程度

大学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个人履历

1959年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学习。1952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共山东鱼台县委、县民政科、鱼台县政府、中共济宁地委办公室工作。196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毕业后到中共济宁地委档案局工作,后任档案局副局长。1967年2月"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0年1月任山东省济宁地区革委会办公室档案组负责人。1973年2月至1976年8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宣传部负责人。1976年至8月至1984年任中共山东省沂水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日照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沂水县委书记。1984年4月任中共东营市委副书记。1986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中共山东省委党委、省委秘书长兼省委机关党委书记,山东省政法委员会书记,1989年3月至1991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山东省副省长兼山东省政法委员会书记。1991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1993年4月到1998年3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央治理委员会委员。199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2000年12月被免去司法部部长职务。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2011年12月起担任浙江省山东商会顾问。

人物年表

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高昌礼,男,汉族,1937年7月生于山东省鱼台县高家庄一个农民家庭,1952年2月参加工作,195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毕业,大学文化,兼职律师,兼职教授。

1952年2月至1956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鱼台县委通讯员,县民政科(局)、县政府科员、文印员。

1956年3月至1959年9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地委办公室文印员,官桥矿务局办公室秘书、宣传部干事。

1959年9月至1963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学习。

1963年7月至1967年2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地委档案局档案员、副局长。

1967年2月至1970年1月“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下放山东省邹县农村劳动。

1970年1月至1973年2月,任山东省济宁地区革委会档案组负责人。

1973年2月至1976年8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宣传部负责人。

1976年8月至1978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沂水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6月至1984年4月,任中共山东省日照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沂水县委书记。

1984年4月至1986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

1986年3月至5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1986年4月至5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副秘书长。

1986年5月至6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

1986年6月至1987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机关党(工)委书记。

1987年8月至1989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机关工委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1989年3月至1991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

1991年3月至1992年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

1992年2月至1993年4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

1993年4月至1998年3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1994年3月明确为正部长级),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其间:1994年5月起兼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

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是中共十三大代表,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

高昌礼酷爱书法,坚持用毛笔办公四十余年,退休后在中国书法函授大学行草研究班学习两年,同时拜甘肃省书法教育研究会会长、著名书法家黎凡教授为师。还曾担任中国艺术家协会顾问、中国艺术家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名誉会长。主编的《县级改革理论与实践》、《乡级改革理论与实践》、《村级改革理论与实践》等丛书曾获山东社会科学作品一等奖。

免职原因

说起高昌礼,至今仍属敏感话题。即使是现在,如在国内用“狗狗”搜索有关他的信息,仍有很多链接打不开。原因就是关于他的问题中央仍未有正式说法。

高昌礼的早期岁月就不多谈了,一是简历中已写得很清楚,二是驴兄也已作了一些描述、且还会结合东营篇再予介绍,这里主要说说其步入山东省级高位之后的一些片断。

高昌礼拥有文革前大学生的“礼帽”和近30年基层官员的历炼,正符合八十年代大力提拔后备干部的条件。因此,他在1986年从市委副书记很快跃升为省委常委,先是作为省委秘书长辅佐梁步庭书记(驴兄前文曾提到过,梁早年曾长期战斗在微山湖畔,对济宁地区的干部“情有独钟”),1987年后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其后虽然又获兼职及升职,但一直是政法系统的主管,可见当时其在省内元老眼中是十分受器重的。山东省对于政法工作一直是格外重视的,山东的政法战线在全国也是比较有名的,后来涌现出济南交警的典型,更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直至今日,山东历届省委班子仍将“平安山东”建设列为重要的施政目标之一。作为分管全省政法工作的高昌礼,当然也就进入了中央高层的视线。这是后话。

在本系列(一)“两大势力的代理人之争”中曾提到:1989年3月赵志浩正式出任山东省省长,原兼任常务副省长的马忠臣辞去省政府兼职,专任省委常务副书记。与此同时,作为本省元老派看好的接班人选高昌礼兼任了常务副省长一职,开始为将来接任省长热身,从而成为当时山东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实权人物。

但是好景不长,正如驴兄前文提及的那样,仅仅两年后,随着各元老逐渐淡出政界,姜春云在山东政坛迅速坐大,省内的政治格局也开始“重新洗牌”。马忠臣调走后,高昌礼于1991年3月被“提升”为省委副书记,实际负责省委常务工作,仍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省长一职则被“胶东系”的李春亭接任。李春亭曾担任山东省冶金系统的主管长达12年,之前又是分管工业的副省长,有着丰富的经济管理经验,提任常务副省长以至后来升任省长都显得顺理成章。再一年后,高昌礼的政法委书记兼职被免去了(被“胶东系”另一年轻干将陈建国接替),而李春亭则升为省委副书记兼常务副省长。其中的势力消长,已见分晓。

1992年10月,高昌礼与李春亭、俞正声、吴爱英一起作为山东代表,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此时,高已55岁,已经不再拥有年龄优势,眼看着在山东短期内已无再上台阶的希望。于是,高昌礼也只好步马忠臣等人的后尘,决定走为上策。正好在其分管政法期间曾经与上层建立了一定的纽带关系,就被调至京城,准备出任中央政法部门“要职”。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中央高层各大势力开始“角力”。围绕着各部长的安排问题,出现了明显的分歧。其中,原被提名的司法部长人选在代表酝酿过程中未获通过(注:据说此人选为高昌礼,但未经证实),在正式选举的前一天,临时决定改提名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肖扬(此时连中央候补委员都不是)为司法部长人选并获通过。

1993年4月高昌礼被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4年3月被明确为正部长级干部。1997年9月当选为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1998年3月又接替肖扬任司法部部长。中央政法势力素来分为几大系统,高昌礼进入这个圈子,也就从此卷入了高层政法系统内斗的暗流之中。这里涉及政法界的有关背景情况,本文不准备谈及太多,待驴兄另开系列专文时再予加砖。

2000年1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高昌礼的司法部部长职务,任命张福森为司法部部长。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任免议案说,高昌礼是因“身体健康原因”而请求辞去司法部部长职务的。但据当时外电报道说,高昌礼下台的主因之一是被妻子告发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因是他曾提出同妻子离婚的要求,以便达到和情妇形成正式关系的目的……外间谣传他和情妇挪用公款。

时至今日,中央仍未对高昌礼的问题给予明确结论,既没说他涉嫌犯罪,也未给其安排适当虚职,可见其中名堂多多。也许时间一长,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其他信息

高昌礼曾任山东省常务副省长、省委副书记,十分关心威海校区的发展,在威海校区发展初期曾给予很多支持。此次借威海市第三届人居节召开之际,特意到威海校区看看。他听完发展情况介绍后,连连点头赞许,并表示学校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希望全校师生继续努力,将学校建设得更好。[1]

高昌礼同志酷爱书法,坚持用毛笔办公四十余年,退休后在中国书法函授大学行草研究班学习两年,同时拜甘肃省书法教育研究会会长、著名书法家黎凡教授为师,学期两年,于2006年8月结业并在兰州举办了个人书法作品展,展出了高昌礼同志多年来尤其是近两年在书法艺术方面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