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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九龙湖镇西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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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 九龙湖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镇海区九龙湖镇西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对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一2023年6月21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315200)
联系电话:0574-86371280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深化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传导,推进西河片区有机更新,九龙湖镇西河地段需从区域协调角度出发,调整片区的发展目标及定位,优化整体的空间布局。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及满足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的需求,为建设管理提供有效依据,特开展本次镇海区九龙湖镇西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6)《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7)《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在编)
(8)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外子贡河以北,镇浦路以南,九龙大道以西,外子贡路以东围合的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2.49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本片区应突出与周边发展整体的联系,同时结合新时代发展要求,明确片区功能定位为:以紧固件为特色的先进制造发展高地、绿产城融合发展的综合功能组团。
2.2发展目标
(1)优化用地功能布局。通过加快产业更新和居民集聚,形成绿产城融合发展,功能协调合理的综合配套组团,并以此提供满足片区发展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
(2)加快产业提升转型。融合高端紧固件先进制造产业,加快自身产业滚动更新,完善全产业链体系建设,协调产城空间关系,构建特色现代化制造园区。
(3)提升区域城市品质。不断优化蓝绿网络体系,形成生态廊道-蓝绿水网交织的开放空间;加快城市用地更新,通过地块改建、环境提升等多种途径,加强九龙大道沿线、紧固件门户区形象塑造。
2.3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124.18公顷。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核两区·蓝绿生态渗透”的总体空间格局,其中包括:
“一轴”:指贯通产业与生活片区,连接九龙大道的片区发展轴带;
“一核”:以研发、商业配套等功能为主的产业配套服务核;
“两区”:指东片以生活居住功能为主的品质生活服务区和西片以产业功能为主的先进制造产业区;
“蓝绿生态网”:指水脉网络与生态农林交织的生态底色。
3、街区划分
规划对九龙湖镇西河地段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为ZH09-05-01、ZH09-05-02两个街区。
九龙湖镇西河地段总用地面积202.49公顷,总建设容量为165.31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29.03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36.28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6.99公顷,占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的13.68%,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5.50公顷,其他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其他居住用地1.49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57公顷,占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的0.46%,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47公顷,宗教用地0.10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68公顷,占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的2.16%。其中其他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0.64公顷,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0.61公顷、商务用地1.43公顷。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63.37公顷,占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的51.03%,基本为二类工业用地。
4.5其他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按照十五分钟、十分钟及五分钟生活圈要求进行分级配置,考虑到本规划片区的用地性质和功能定位的特殊性,主要设置为产业发展配套的生活性服务设施,包括职工宿舍、食堂、便利店、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主要依托产业园区的建设进行相应配套。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片区内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8.99公顷,占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的7.24%,其中公园绿地6.28公顷,防护绿地2.71公顷。
6.2水系
外子贡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40米;
长应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汪家路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20米;
支流:除外子贡河、长应河外其余均为城市一般河道,规划宽度10-20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2~68米。
(1)快速路
为规划九龙大道快速路,地面辅道道路红线宽度53-68米。
(2)主干道
为规划镇浦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
(3)次干路
为规划康桥北路、长应路,其中规划康桥北路红线宽度28米,长应路红线宽度24米。
(4)支路
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12-24米。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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