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贵州工业 设计大赛。二、活动时间
2021年 7月 至 9月
(期间举办初评、终评及答辩,成果在贵阳工业产品博览会上展示)
三、主题
汇聚创造设计 助推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承办单位:贵州大学
五、时间安排
贵州工业 设计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阶段(2021年7月18日-8月16日)。参赛单位和参赛者通过组委会指定报名渠道,报名参赛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初评阶段(2021年8月20日-8月22日)。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若干件进行大赛终评的参赛产品(作品)。
(三)终评和答辩阶段 (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终评参赛单位和参赛者,于9月8日前通过组委会指定渠道,提交相关参赛作品及资料,组委会组织进入终评的参赛单位参加答辩。
(四)展示阶段(2021年9月24日-9月26日)。组委会在贵阳工业产品博览会举办期间,组织进入终评的所有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概念组”、“产品组”两组,分别设置
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分别给于5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并颁发奖杯、证书以及获奖作品集一套;
优秀奖20名,给予0.5万元的奖励,并颁发证书及获奖作品集一套;
设立优秀组织奖6名,给予0.5万元的奖励,对积极组织参与本次大赛的单位或机构做出奖励,颁发证书。
七、参赛对象及参赛方式
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征集参赛作品,国内外专业设计机构、制造企业、高等院校、个人设计师、设计团体等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设计要求:
本次大赛设计围绕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以及刺梨、辣椒、食用菌等十二大农业产业,设计符合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 设计作品。
参赛类型:
(A)高端装备制造产品;(B)新能源汽车产品;(C)电子信息产品;(D)日用消费品;(E)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及新工艺等领域产品;(F)文创旅游产品;(G)家电及家居产品;(H)纺织服饰、苗绣等产品;(I)医疗健康产品;(J)数字创意等其它作品。
作品形式:
大赛分为“概念组”、“产品组”两组。
产品组。参赛作品须为近两年来(2019年以来)已被产业化的或即将产业化的,无知识产权纠纷,且未获得过相关工业设计赛事奖项的工业产品。
概念组。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曾经在其它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作品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申报。申报概念类的作品必须以解决相关贵州省产业发展需求为主,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申报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如因剽窃抄袭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初评阶段:
参赛者须通过报名渠道提交报名表和作品设计展板。
作品设计展板保存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版面为A2幅面(420mm×594mm ),限1幅,分辨率为150dpi,竖向排版;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版面信息应包含作品名称、设计说明、整体效果图、关键细节图、结构示意图、外观尺寸图等;作品版面上不得出现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或与参
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如因参赛者的抄袭、侵权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组
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也将原额追回。
终评阶段:
参赛者需要提交参赛作品的3d建模原文件以及样板模型(面向产业的解决方案类的作品需提交对参赛内容充分介绍的视频文件)或入围作品的产
品实物或样机模型(赛后将退还),同时需提交单独的设计说明,企业 logo矢量图片、企业简介等,对于概念组的学生参赛作品,组委会将选取
30件入围作品给予一定的模型制作资金补助。
参赛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技术、标准。
(2)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申报。
(3)申报概念作品类的作品必须以解决相关贵州省产业发展需求为主,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申报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如因剽窃抄袭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负责。
八、奖项组织与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
大赛成立评审工作组。由中国工业设计行业评委、企业单位推荐评委、业内知名专家评委共同组成
评审要求:
从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商业性等方面对作品进行评审。
评选标准:
创新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带来新的产业机会;30%。
实用性: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以及符合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理念;20%。
经济性: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20%。
商业性:具有较强商业转化价值的创新性作品;符合市场需求,适合批量生产制造;20%。
表现性:外观造型设计适度,能够体现产品风格,作品具有较强的综合表现能力,能充分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10%。
九、大赛成果管理
(一)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未经作者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组织对外宣传展示。我厅将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支持省内企业单位设计的优秀工业设计产品(作品)实现产业化发展;积极鼓励市场前景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省外参赛产品(作品)与本地企业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并积极推荐省内优秀设计产品(作品)参加中国优秀工业 设计奖等国家级工业 设计奖项的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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