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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上午,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居民区电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新领主持,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居民代表等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案涉小区物业经营方代表参加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居民小区存在电梯轿厢顶部电线裸露、电梯内应急呼叫电话无人接听、警示标志破损不全等安全隐患,危害居民的居住安全,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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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通过多媒体电子屏向听证员展示依法调查核实的证据,阐述了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的理由及法律依据。针对案涉电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参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最后,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案涉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支持检察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参考听证员们的意见,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李新领检察长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表示,将认真整改,加强辖区内电梯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新乡市政协委员、卫滨区人大代表王长峰表示:“通过此案的听证,见证了检察机关用公益诉讼方式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形成了检察+行政的合力,切实维护了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