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福田区与兴国县发展改革事业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优势互补,促进合作共赢。4月7日上午,福田区发改局和兴国县发改委召开交流座谈会及友好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签订了《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江西省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友好合作协议》。
今后,双方将在干部人才交流锻炼、培训交流、招商引资资源共享、保障合作方工作生活要素等方面开展合作。
在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工作部署背景下,此次友好协议签约仪式恰逢兴国县在福田区举办的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圆满结束。座谈交流会上,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刘方明对在福田区学习培训期间的所思所想作了总结交流,对福田区发改局所有领导干部给予的热情帮助和悉心指导表达了诚挚的谢意。福田区发改局庞勤局长充分肯定及赞赏了刘方明同志在福田区发改局跟岗学习期间的积极态度和出色表现,对未来能和兴国县发改委共同学习交流、互促共进表示期待。
友好合作共建,将增进两地发改部门友谊,建立起良好的发展改革事业合作机制,共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资源,共同提升经济规划、产业谋划、投融资管理等方面能力,以合作促共赢、以交流促提升,更好地服务两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