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措施,切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天水市2020年下半年促消费活动资金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购车补贴资金,对凡在我市限上企业和年内培育入库的近限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消费者,按照“购买1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家用汽车的,补贴裸车价的10%,购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家用汽车的,补贴裸车价的15%。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不补贴”的原则享受购车补贴资金。
为确保促消费资金奖补活动公平、公开、透明、有序开展,市商务局制定了《购车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市政府网站、天水在线网站对外公布。消费者购车补贴活动自9月10日《方案》对外公布以来,市商务部门严格按《细则》,严把购车人身份信息、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等资料审核关,按照“总量控制,先审先补,补完为止;若在补贴活动进行期内,补贴资金提前全部兑付完毕,活动自行结束”的原则,积极开展兑付工作。本次购车补贴共兑付418人,兑付消费活动奖补资金1000万元,购车补贴活动已经圆满结束。
此次消费资金奖补活动,全市限上企业和年内培育入库的近限汽车销售企业全力配合、大力宣传,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最大化地释放了购车消费潜力,满足了更多消费者的购车梦。据统计,本次活动带动社会消费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