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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徐州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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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现象仍然零星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时有发生,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不能松懈。1月3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的通告》,明确了鼓楼、云龙、泉山、贾汪、铜山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全面做好2020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通告》贯彻实施,市政府印发了4万份《通告》分发各地张贴,制订了宣传方案和督查方案,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7家单位分别成立了督导组,按照“梳网清格”要求,对禁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督导组将在重点时段深入社区一线督导当地政府、管委会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组织部署情况、宣传发动情况、执法查处情况以及巡查力量情况。各禁放区政府、管委会也成立由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挂帅的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销售”“零燃放”。
据介绍,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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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徐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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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醒!徐州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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