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_next/static/media/logo_light.4da59bed.png)
- +1
奇葩!昆明男子无证驾车疯狂冲卡躲进墓区,让妻子娃...
本文原标题:《奇葩!昆明男子无证驾车疯狂冲卡躲进墓区,让妻子娃娃出来顶包…》
大井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14.gif)
女子“大义凌然”为丈夫“顶包”
最终这出“花样”闹剧
被昆明交警一一击破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20.jpg)
昆明交警九大队骑巡队民警
在晖湾收费站设卡对往来车辆展开检查
此时,民警接预警系统预警称
前方有一辆号牌为云A5H5**的脱检车辆
沿高海高速昆明至海口方向行驶
即将驶入晖湾收费站。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22.gif)
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可驾驶人不仅不服从指挥
还倒车后沿高海高速
最右侧金宝山专道加速驶离
民警立即兵分两路
一路驾驶警车追击该车
另一路在金宝山唯一的出口
拦截该车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24.jpg)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26.jpg)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27.jpg)
又从山顶找到半山腰…
民警沿陵区山路一路寻找,
始终没有发现该车踪迹。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28.jpg)
11时02分,经过民警的持续搜寻,终于在陵区岔路的一竹林深处发现该车。此时,一名女子从车上下来,并称自己就是该车的驾驶人,今天带两个孩子去摘草莓,由于第一次遇见骑警检查,不知所措才驾车逃离现场。
从蜀黍的目击及卡口照片记录,当时驾驶车辆的为一名男子,该女子只是坐在副驾驶位上。这分明是女子,为了包庇驾驶人而撒的谎。可面对民警的质疑,该女子就是不肯说出男子下落。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30.jpg)
隐瞒事实真相将承担严重后果
该女子终于才将事实真相和盘托出
原来驾驶车辆的男子姓姚
正是女子的丈夫
今天姚某驾驶车辆
从关上前往昆阳方向
由于姚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见到民警检查才落荒而逃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31.jpg)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32.jpg)
经查
姚某不仅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还是有前科的重点人员
随后
民警依法扣留其车辆
并将姚某移交碧鸡派出所
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蜀黍有话说
无证驾驶害人害己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
切莫心存侥幸自欺欺人
要想开车上路
还是老实去考驾照吧!
作为妻子更不该纵然丈夫
乱编故事欺骗别人
希望每一位妻子
都能成丈夫真正的“贤内助”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33.jpg)
最近在云南还发生了另外一起
和警察“躲猫猫”的顶包案件
这名酒驾司机
直接来了个“狸猫换太子”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35.jpg)
现场,一袁姓男子自称是红色越野车驾驶人。按照相关要求,民警将袁姓男子传唤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所述与事故现场有出入。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有了新的发现。监控画面显示,该袁姓男子与事故车辆驾驶人衣着、体貌特征明显不符,经再三推理,民警怀疑该男子有顶包嫌疑。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36.jpg)
民警不动声色,一边安排警力留意李姓男子,一边开展着询问工作。在大量证据面前,袁某承认了因其朋友(李某)酒后驾驶肇事,为逃避交警处罚和顺利获得保险公司赔付而谎称车辆是自己驾驶的。知道事情败露的李某也承认其酒后驾驶找人顶包的违法事实。
至此,案情终于水落石出,民警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1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袁某因态度诚恳端正,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19/451/538.jpg)
如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春城晚报(hai-ccwb)-开屏新闻记者蒋琼波通讯员何兴菊部分内容摘自昆明交警
编审:张明
近期精彩推荐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_next/static/media/pp_report.644295c3.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caixun.cd299678.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104x44_tianzi_white@2x.b88d1296.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rebang.f9ee1ca1.png)
![](/_next/static/media/scalecode.ed629179.png)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_next/static/media/label_sm_90030.2e849b63.png)
![](/_next/static/media/wuzhangai.a66118a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