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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人 一起来争当“红河好司机”!
为进一步弘扬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驾驶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交通参与者提升安全文明出行、防范应对交通事故的意识和技能,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良好氛围,州公安局、州文明办、州交通运输局、州融媒体中心、中国石化红河石油分公司决定开展以“争当红河好司机·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2023年“红河好司机”评选及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底
活动步骤
1
11月初活动正式启动。
2
11月15日前
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推荐、报名甄选,确定参评人员。
3
11月中旬至年底
发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参加“云南红河发布”微信公众号有奖答题,扩大宣传面。
4
11月25日前
集中评审,评定“红河好司机”人选名单。
5
12月初
举行2023“红河好司机”评选宣传活动发布仪式。
“红河好司机”评选活动面向全州客运车、货运车、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校车、私家车7类驾驶人,通过县市推荐、州评选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复核评审,最终评选30名2023年“红河好司机”。获评者将获得2023年“红河好司机”荣誉证书及加油券奖励,并聘请为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特邀监督员”。
如何参加评选
参评人又该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
“红河好司机”评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红河籍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二)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以来无被记满12分记录。
(三)近3年内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酒驾、报废机动车上路、超速50%以上行驶客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等。)
(四)在交管12123完成注册、认证,并绑定常用车辆(绑定车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非法改装、脱检、脱保等情形)。
(五)无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
(六)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
职业资格条件
(一)客、货运输驾驶人取得从业资格证并从业满3年,无道路运输违法记录或诚信不良记录。
(二)出租车驾驶人取得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并从业满3年,无不良营运记录。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人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并从业满3年,驾驶的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四)公交汽车驾驶人取得公交汽车服务资格证累计安全行车达30万公里,无查实有责投诉记录。
(五)校车驾驶人无酒后驾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记录。
(六)客运车辆驾驶人服务态度好、无较大事故记录。
三
践行社会美德
社会责任感强,有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或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先进事迹,具有良好形象和声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向上、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原标题:《@红河人 一起来争当“红河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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