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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季来了!这种“低价游”太坑人!强制消费、一秒...
本文原标题:《旅游季来了!这种“低价游”太坑人!强制消费、一秒变脸……千万别去!》
眼下正值暑期旅游高峰,记者调查发现,虽然近年来旅游法、新修订《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均对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等问题做出相关规定,但在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回扣利益链条驱动下,“低价游”仍是国内旅游市场难以根治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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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有暗
“低价游”难逃强制消费陷阱
被称作“长城贵宾专线”的北京八达岭长城、十三陵“一日游”收费仅120元,行程中,游客不仅在导游“哄骗”下购买140元往返缆车门票,还有大把时间被安排在果脯店、玉器店购物,购物时间甚至超过游览景区的时间……
日前,北京市旅游委会同多部门依法取缔涉事非法“一日游”黑窝点,并责令多家购物场所停业整顿或停止“一日游”有关业务。
非法“一日游”长期以来是北京旅游市场的一大顽疾。经营者为获得客源,往往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在街头散发小名片、小广告、假地图,或依托部分快捷酒店、社会旅馆,以低价方式招徕客人,报价50元至120元不等,声称全程无自费可游览河北崇礼、八达岭长城、十三陵、颐和园、故宫等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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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消协发布的体验报告中,一家名为“我行我宿”国际旅行社导游推出了强制自费项目“大龙舟”每人100元,称不交这个钱行程无法继续进行。
在旅游业发达的地方,“低价团”隐藏的猫腻同样不少:在日前云南昆明警方打掉的一起“低价团”违法案件中,涉事旅行社导游会尽量让游客少睡觉、少进景点,时间都被挤压出来购物,而购物店内产品的销售价格远远高于进价,多的达到100多倍;还有地方的旅行社以不足百元的价格吸引外地游客,在广告中把当地非景点形容为“可免费游览”,目的仍是拉拢游客购物,其中“上钩”的多为老年人。
记者了解到,按照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即属于“不合理低价游”。以北京为例,“长城十三陵一日游”无购物线路的最低指导价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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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成为“低价游”最大利益驱动
记者调查了解到,多年来,国内“低价游”早已形成散发虚假信息、低价揽客、变更行程、强制购物或消费、牟取回扣等一整条利益链,这其中,游客就像“小绵羊”一样被包括组团社、地接社、导游、司机、购物店等在内的各环节“薅羊毛”。
一位旅游从业者告诉记者,当前,国内旅游市场强制购物最为突出的是云南等地。“一些地方购物、餐饮商家会给导游40%—50%返点,在云南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八十。地接社将整段行程‘卖’给导游,或者是分段‘卖’给不同的导游。导游最终通过诱导、胁迫等强制消费办法赚回扣来‘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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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购物返点,导游在游客自费项目中也有利可图。北京市旅游委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旅游法出台后,导游强迫购物的情况减少,景区门票回扣和差价是“一日游”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例如北京昌平一家文艺演出馆,也是“一日游”和周边游的必经地,对外门票每张150到180元,但给导游的价钱只有10元,导游则以100元一张卖给游客。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还有一些“低价游”强制购物的背后,是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经营者介入旅游市场,甚至通过资本运作收购、控制或设立旅行社,拉客人消费,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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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症结仍需多方合力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旅游执法力度和力量,“不合理低价游”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时常出现的市场乱象仍对城市形象、游客体验造成不良影响,从根源整治“低价游”乱象,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仍需多方形成合力。
在市场监管方面,由于“低价游”违法行为的各个环节涉及旅游、交通、工商、网信等多部门,需加强综合执法并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低价游”的震慑管理,例如针对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擅自变更行程或甩团、甩客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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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同时指出,消费者要理性文明消费,强化维权意识。北京市消协秘书长杨晓军认为,消费者在出游前要了解旅游线路信息,理性文明消费,对于低价团、甚至零团费线路要警惕。要加强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出游前务必签订合同,注意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内容,保存相关证据,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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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视点微信、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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