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_next/static/media/logo_light.4da59bed.png)
- +1
以案说法 | 这两起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案,法院判了!
点击下方点赞
在商丘市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商丘法院着力查处各界强烈反映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维护了新闻出版传播秩序。下面请看梁园区法院审理的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案例一:燕某等敲诈勒索案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40/31/432.jpg)
2021年2月,燕某伙同刘某松、张某某(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假冒记者身份,在多家媒体发布某医院不实负面新闻。燕某冒用中国新闻网站记者身份,向院长发送其院员工高某在外开月子会所,私自行医、私收红包不实负面新闻链接和信息。后刘某松假冒《河南经济报》记者以删除负面新闻为由,两次敲诈高某现金共18000元,燕某分得8000元。经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燕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8000元依法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案例二:贺某阳、张某星、徐某军敲诈勒索案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40/31/435.jpg)
贺某阳、张某星、徐某军等三人冒充记者,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10日期间,找到相关单位或地点拍照取证,以违反疫情规定、手续不全或行为违法为由,以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索取他人财物。经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贺某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某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徐某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在案的假冒新闻记者证件3个、偷录设配一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历史精选
原标题:《以案说法 | 这两起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案,法院判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_next/static/media/pp_report.644295c3.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caixun.cd299678.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104x44_tianzi_white@2x.b88d1296.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rebang.f9ee1ca1.png)
![](/_next/static/media/scalecode.ed629179.png)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_next/static/media/label_sm_90030.2e849b63.png)
![](/_next/static/media/wuzhangai.a66118a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