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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楼上装修楼下遭殃 法院是这样解决的......
楼上装修楼下遭殃 法院是这样解决的......
楼上装修,一时粗心导致楼下房屋严重受损,遇到这样的糟心事该怎么办?遭受的损失又该找谁赔偿?
近日,双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官是怎么解决的吧!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李某系同一小区上下楼的邻居关系,李某家新房的装修由赵某雇佣工人负责,装修过程中,因工人忘记关闭水龙头导致房屋积水,致使楼下原告家的吊顶、墙体等被水浸湿。后因损失的赔偿问题经双方自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反而愈演愈烈,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赵某赔偿相应损失。
调解现场
本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验。经了解,李某、赵某皆愿意赔偿,但认为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双方一碰面就火药味十足,互不相让、各执一词,甚至恶语相向。冤家宜解不宜结,承办法官不想一判了之,而是想让双方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承办法官通过梳理与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争议点后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原告及二被告进行说法拉理,耐心开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最终双方当事人明白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赵某以现金方式支付赔款履行了调解协议。
法官提示
邻里间总免不了磕磕绊绊,邻里之间遇到事情应多沟通交流、多换位思考、互助互谅、和睦相处,共同营建友爱、互助、和谐的邻里关系。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居民如果遇到房屋漏水、饲养宠物、噪音过大、占用他人空间等影响邻里关系的问题时,应及时与邻居进行沟通,向物业公司反馈寻求帮助,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共同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微信号|双江法院
供稿 | 综合审判庭 罗红芬
编辑 | 杨国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楼上装修楼下遭殃 法院是这样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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