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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兴安盟中院: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开启良性互动新模式
5月30日,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与兴安盟中院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座谈会。盟委委员、乌兰浩特市委书记杨冀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安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鑫主持会议。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乌兰浩特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委办、市法院以及各政府职能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冀鹏强调,乌兰浩特市党委政府与盟中院、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互支持、通力配合、良性互动,在很多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做好府院联动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防范重大风险、解决执行难等方面,发挥好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共同开展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压实责任,全力构建府院联动新格局。要注重密切协作、注重信息共享、注重风险防控,努力为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陈鑫同志代表中院党组对乌兰浩特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府院联动工作表示由衷感谢,并就推进落实好府院联动机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政府和法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形成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府院联动格局。二是政府和法院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工作,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增进群众福祉贯穿府院联动工作全过程。三是树牢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促进行政与司法深度融合,提炼成功经验,以机制的刚性约束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工作走深走实。下一步,中院将总结本次签约的成功经验,以乌兰浩特市法院为试点,以点带面,迅速在各基层人民法院中推广实施,推动全盟府院联动机制走深走实、取得扎实成效。
会上,乌兰浩特市政府各职能单位围绕现阶段府院联动工作和诉源治理相关工作展开深入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最后,乌兰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关峰与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志强同志签署了《关于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原标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兴安盟中院: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开启良性互动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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