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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丨《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25日《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立法的背景意义、制定的依据及过程、主要内容;并就《条例》的地方特色、如何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城市治理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张积杰主持。
张积杰: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为我市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维洲同志,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同志,市城管办副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王发宏同志,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域内各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你们。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维洲介绍条例的具体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谢维洲
谢维洲: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现在我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制定审议过程。
一、立法的背景意义
《条例》的制定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立法回应。长期以来,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缺少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相关上位法的规定还不足以有效解决我市城市管理实际问题。制定这部《条例》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的依据及过程
《条例》的制定严格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参考借鉴了其他省、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按照金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法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依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市委审定。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4月12日金昌日报、金昌人大网站公布全文。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第一章对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做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中的职责;第二章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第三章对建筑物外立面、临街建(构)筑物、道路市容及通行、临时占道、公用设施、架空管线、施工围挡、户外广告等问题较为突出的方面,明确了城市市容标准;第四章明确了环卫设施设置原则、配置要求、保障措施,对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动物卫生、车辆清洗、废品收购、公共厕所、清疏作业等方面的管理做出了规定;第五章规定了法律责任。
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多关注立法、参与立法、宣传立法、支持立法,共同推动我市立法工作迈向新水平,为法治金昌建设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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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实录
金昌日报记者:《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有哪些鲜明的地方特色?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维洲回答:
《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条例》将“门前四包”责任制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明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对责任区、责任人的确定以及责任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规定。
二是规范对“架空管线”的管理。城市“蜘蛛网线”严重影响城市容貌。《条例》强化对“架空管线”的规范管理,对已有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监控等架空管线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履行的维护管理义务作出规定。
三是规范临时摊点的管理,明确经批准临时占道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四是对城市建成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等的行为进行规范,设置了法律责任,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
金昌广播电视台记者:条例马上要贯彻实施了。请问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
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回答:
一是4月26日在人民文化广场举行《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全面开启《条例》宣传工作。同时,我局将通过党政机关、公交车、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电视、报纸、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条例》,迅速形成全市上下共同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是结合“逢六上街”志愿活动和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常态化面对面开展《条例》宣传,规范市民行为,引导市民尊法、守法,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方式落实好《条例》。
三是联合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协同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添砖加瓦。同时,统筹谋划,扎实组织开展好每年9月第四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周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金昌发布记者:《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聚焦城市管理的一些难点痛点,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请问,城市管理部门针对这些问题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治理?
市城管办副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王发宏回答:
一是全力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尽责,探索构建运转顺畅、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管理体制,推进《条例》落实到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是大力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执法是推动《条例》坚实落地的重要保障,市城管办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条例》施行的指导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做好常态化执法,提高巡查执法频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条例》正确贯彻实施。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区域性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问题,乱搭建、乱堆放等影响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争创工作的频发性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趁势严厉打击教育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人,推进《条例》落实到位,推进城市依法治理工作。
图:崔伯侃
原标题:《图文实录丨《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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