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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普法 隔空服务 | 亳州市妇联上线广播栏目为听众提供法律、心理指导服务
9月16日清晨,踏着温暖晨曦,亳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徐丽带队法律、心理专业人士和市、区妇联共赴亳州市广播电视台,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广播栏目,直播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法律条款,提供心理指导服务,在线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和促进身心健康支招。
节目刚一开始,听众刘女士便打进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她说自己结婚三年,但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婚姻出了问题想离婚,应该怎么解除婚姻关系,还有男方给的彩礼要不要返还。
针对这一较具普遍性的问题,市妇联特邀公益维权调解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王淑娟律师,为该名听众就如何维护非婚同居关系所涉的相关权益做了专业解答,同时建议刘女士可以通过妇联组织先行调解。
接下来,就主持人提出的关于如何处理和应对家庭暴力问题,王淑娟律师和市妇联家庭权益部负责同志分别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了详细的介绍,在线科普维权知识点:
一是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建议家暴受害者首先应及时报警,保留家暴证据,如家暴行为对自己已经构成伤害,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家庭暴力情节不严重,不足以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处罚,公安机关应对施暴方进行批评教育,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二是如果施暴方对受暴方的人身安全构成持续性威胁,建议受暴方要及时向所在地区的基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三是如果家庭暴力情节尚不严重,且双方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并均有继续维持婚姻意愿的话,市妇联或基层妇联可以给与调解并提供婚姻关系辅导;四是如果受暴方有离婚打算,市妇联也可以通过线下咨询,综合考虑当事人人身安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提供指导服务,并可为其联系协调维权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如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也会积极为其协调法律援助。
针对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面临家暴的情况,市妇联家庭权益部负责同志又着重介绍了《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规定,即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医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还有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或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面临家暴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市民张先生打进了热线,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王淑娟律师,听取了他关于孩子学习成绩不佳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陈述后,耐心地指出,孩子学习成绩不佳,并不与心理有问题必然挂钩,也可能是孩子没有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或家庭环境存在不利于孩子学习的因素,所以建议家长首先要学会接纳孩子目前的状态,并发挥父母作为成年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环境,并在这个前提下,积极倾听孩子,加强亲子间的沟通,从而帮助孩子找到改善自身状态和提高学习成绩的正确方法。因为王淑娟律师也是亳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心理辅导老师,经常在中心值守为家长和学生朋友提供免费的公益咨询服务,因此她也建议张先生可以利用周末的时间,带孩子到中心来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咨询,同时她还为张先生提供了中心的热线电话:5120558。
通过此次广播栏目,在线直播妇联维权和心理指导服务,相信又会在广大听众朋友中带起一波妇联热。
原标题:《广播普法 隔空服务 | 亳州市妇联上线广播栏目为听众提供法律、心理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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