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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指南】银行卡U盾出卖出租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 后果很严重!
如果有人让你用自己的名字办几张银行卡,根据安排给别人转账,就能赚钱。这样的事你千万不能干!因为这样的后果过于严重!严重到你可能会为此而寸步难行、严重到如果你干了可能就是在犯罪。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断卡行动线索,经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调查发现,伍某亮名下有多张银行卡,在冷某某被电信诈骗案中(被骗金额高达116万余元)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1日,开发局刑侦大队侦查员远赴甘肃省兰州市,将涉嫌诈骗嫌疑人伍某亮抓捕,现场扣押嫌疑人用于实施诈骗的银行卡近二十张,作案手机六部。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近八百余万元人民币。随后将伍某亮押解回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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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嫌疑人伍某亮交待这些银行卡是帮他朋友刘某某办理,如果有钱进账,他本人通过取现存款或者转账等方式汇到刘某某指定的银行卡中,并且获得相应的报酬。
起初卡内金额流水不是很多,刘某某说这些钱都是信用卡刷出来的。伍某亮虽半信半疑,但刘某某说只要每次帮忙转存一万元就能获利68元,刘某某还答应帮伍某亮还信用卡,伍某亮便欣然答应。
伍某亮供述,他通过在刘某某提供的一款软件上联系对方,在收到转汇银行账户的现金信息后,将钱汇给指定账户,平时的汇款提示都是在该软件上交流,转汇后就将他踢出聊天群。
在伍某亮“借卡”转汇期间他共获利七千元左右,基本都用于生活开销。
开发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介绍:“自2020年9月至11月,伍某亮名下共计9张银行卡交易流水高达800多万元。通过公安机关调查,这800多万元大部分都是电信诈骗案件受害人的涉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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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伍某亮因涉嫌电信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案中伍某亮由于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被用于违法犯罪,所以伍某亮至少面临五年内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APP的在线支付功能等非柜台业务统统用不了,哪怕是转账一分钱都要往银行跑,所有交易都要通过现金完成的窘境,并且个人征信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同时,由于伍某亮出借的银行卡被电信诈骗嫌疑人用来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伍某亮还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近年来,警方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个非常值得大家注意的问题。
目前,全国电诈案件持续高发,呈上升趋势。遭遇到电信诈骗后,钱一旦汇出,很短的时间里就会在成百上千的账户中进行流转,很难追查。自2020年10月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整治涉及电话卡、银行卡犯罪活动的“断卡”行动正式开展,这正是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一环。
呼和浩特公安局民警提示:“如果有人以各种理由购买、租赁、借用银行卡、U盾,请一定不要轻易答应,并且提高警惕,因为如果将银行卡、U盾出卖、出租、借给他人,该银行卡和U盾如被用于违法犯罪,那么至少五年内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app在线支付功能等非柜台业务将被禁用,所有交易都必须通过现金完成,并且个人征信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还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出 品:阿拉善盟公安局政治部新闻宣传科
原标题:《【反诈指南】银行卡U盾出卖出租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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