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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思考!“餐位费”收取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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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消费者在就餐后,往往会收到账单上“餐具费x元/人”“纸巾x元/包”等字样,许多人习以为常,也成为餐饮行业中的“惯例”。但消毒餐具、餐巾纸等额外收费,这样屡见不鲜的现象,在一些情况下并不合法。
近期,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市场监管所查办了一起餐饮经营者提供收费餐具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简介
近期,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三林镇某饭店就餐结账时,发现被收取了“餐位费”6元(单价2元/份,共3份),但其在就餐前并未收到经营者的明确告知。消费者在投诉中提出对收取费用要求退回。
经办执法人员在为消费者调解退款时,对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看似简单的“消费争议”背后,可能存在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为了查明真相,三林市场监管所进行了立案调查。
案件处理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饭店自2017年8月1日起,在其店内提供套装预包装消毒餐具,并且按2元/套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案发时,在消费者使用餐具前,经营者并未以菜单标注、店堂告示、服务员提示等任何形式,事先向消费者告知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经营者也并未告知消费者该店内还有免费的餐具可供选择使用。而所谓“餐位费”,实际上是消费者在店内使用预包装消毒餐具的费用。
据此,执法人员通过询问该饭店的负责人、服务员,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并询问消费者有关情况后,全面收集了证据,准确认定了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对经营者责令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理。
案发后,执法人员指导当事人在菜单右上角标注了“消毒餐具2元一套,如需免费餐具请咨询店员”,并对店内员工进行了教育,要求在客人点单时,主动提醒客人注意餐单中关于餐具的提示信息,并在菜单上手写标明餐具使用数量,由客人确认。
案件启示
在日常生活中,餐饮消费者到餐厅使用预包装消毒餐具等附加消费可不可以收费?答案是“可以的”。但前提是餐饮经营者必须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告知。
本案经营者之所以被认定为侵犯消费者权益,正是因为餐厅经营者“在消费者使用餐具前,经营者并未以菜单标注、店堂告示、服务员提示等任何形式,事先向消费者明示或告知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经营者也并未告知消费者该店内还有免费的餐具可供选择使用。”
通过此案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外就餐时,要有一定的自我维权意识。面对餐饮经营者有类似此案的收费服务情况,可以向经营者询问后进行选择性消费。
��如果经营者存在强制消费,要勇于向商家说“NO”,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双方发生纠纷,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可向消保委、人民调解等组织进行投诉;也可向行政机关进行反映,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提醒餐饮业经营者
在日常经营中落实好主体责任
避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对于一些需要向消费者额外收取费用的服务,应在店内及菜单上显眼位置明确标注告知消费者。
��加强对店内员工的教育培训,在点单时对于额外收费服务,要向消费者主动明确告知,给予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
��如遇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耐心解释,妥善处理,做到“投诉不出门,化解在现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民以食为天”,
餐饮消费在百姓生活中普遍存在,
这也是衡量人民群众
“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因素之一。
希望广大消费者和餐饮行业经营者,
可以通过此案例得到一些收获,
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
共同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消费环境。
来源:三林发布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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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案例思考!“餐位费”收取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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