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据了解,《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聚焦服务市场主体由生到退的全生命周期,打通“准入”“准营”“运行”“退出”全链条,为企业“松绑”“解绊”。例如试点在先进技术、金融投资、医疗健康、教育文化、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有序放宽准入限制等等。

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和新型监管手段,营造尊重企业、尊重创业者和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例如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评估与补偿救济协商办法等等。

在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方面,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进来”“走出去”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更好分享开放成果和发展机遇。例如,推动沿珠江港口启动更多“大湾区组合港”,建立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等等。

在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方面,真正解决企业关注的“关键小事”,以更精准、更主动的服务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例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建立健全一站式市场主体培育和服务平台“深i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