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近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科局开展了学校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专项活动。2021年7月7日,我院检察长赵培荣与县教科局局长苏仿彻一行深入阳高县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就入职查询专项活动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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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9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从而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除了能有效阻挡、甄别那些已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实际上还能同时进一步充分发挥相应震慑警示作用,震慑警示那些潜在的性侵违法犯罪分子,一旦实施性侵违法犯罪,将可能面临严重后果,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在今后就业择业过程中,还会进一步面临一系列严厉的准入限制。而这反过来,势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包括性侵未成年人在内的各种性侵犯罪,无形中产生某种警戒、阻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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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察长赵培荣表示,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经过一定实践完善后,下一步,我们将和教育部门及公安机关一同推动逐步查询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同时扩大查询违法犯罪信息的范围,不遗余力助力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