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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 新春送“礼”——埇桥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首次“履职”
时间:2022-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1月27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与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这是该办公室挂牌后的首次“履职”。埇桥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许海峰,埇桥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拥军出席会议,埇桥区检察院、埇桥分局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埇桥区检察院针对2021年度埇桥分局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情节较轻、无社会危险性”被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占比较高的情况,建议该局对于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条,犯罪情节较轻、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再提请批准逮捕,以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司法诉累及缓解疫情期间看守所羁押容量不足的压力。

会上,双方商定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成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业务指导组,共同分析研判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升双方办案质量。随后,埇桥区检察院向埇桥分局通报了2022年1月份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和《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情况。

 

春节将至,会议最后,埇桥区检察院向埇桥分局送去了一份别样的新春“礼物”——100本该院编制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事项汇编》(下称《汇编》),该《汇编》涵盖28类、88小类侦查监督事项,便于快速便捷查阅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事项及监督依据。李拥军表示,《汇编》对于该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为办案民警提供了权威、准确的工作指引,同时为检察监督和公安侦查工作的稳步提升提供实用、科学的“业务指南”。

下一步,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升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质效,深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力提升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