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批从比利时进口的氨汽提法设备在海口海关所属八所海关通关放行,标志着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在八所海关辖区顺利落地实施。这是东方市首票享受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货物。此次中海石油化学服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汽提塔,货值4184万元,实际减免税款约543万元。
据介绍,根据《海南自由贸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通知》附件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零关税”政策的自用生产设备试行负面清单管理。
为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八所海关成立推进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落地工作专班,深入辖区3市县开展政策宣讲会,选取重点企业针对性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实际诉求,及时解答政策,同时提前调配监管力量并开展业务培训、企业调研和政策宣讲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
来源:三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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