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地最新通告
来源:西宁晚报
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96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决定10月19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全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8时。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原有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 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请广大市民按照居住地所在辖区和管理单位通知,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减少不必要跨区域流动。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10月19日湟中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台及人员安排表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2号)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于 2022年 10月 19日开展核酸筛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 湟源县城关镇辖区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2. 湟源县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卫生、养老福利、救助管理、殡葬场所、仓储冷链、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文体旅游、宾馆酒店、两站、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车等)、商超、药店、理发、环卫、物业保洁、保安、餐饮服务、营业大厅、银行、公共场所、装修等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
10月 19日 7:00至 12:00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群众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 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 小时内不要饮食,30 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 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湟源县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 年10月18日
大通县关于10月19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132号)
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0月1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全县各乡镇、北川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全体居(村)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2.省内外来县返县人员要主动报备,接受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7:30——16:00)
三、注意事项
1.全县核酸检测期间宁大公交、城乡公交、出租车停运,不得出入县城、不得跨区域运行。在核酸检测期间,请广大群众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未解除交通管制前不跨区、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2.请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自身健康、服从全县大局角度,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安排,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采样工作,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3.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家中。
6.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近日降雨增多、天气渐冷,请广大市民在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防寒保暖。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大通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海东市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2号)
为进一步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指挥部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现就区内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自10月19日8时30分起,逐步恢复市域内各县区人员、车辆进出平安区的正常秩序,对市域内进出平安区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广大群众切实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继续积极配合我区组织的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市场、餐馆等公共场所时,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守好“两码”查验关口,做到人人响应、人人自律、人人参与,齐心协力共同守护一方平安!
海东市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海东市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1号)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8号)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19日在县城主城区(川口镇、北山乡)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7时开始。
二、检测范围
县城主城区(川口镇、北山乡)。
三、检测对象
为以上区域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居家隔离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负责上门采样。
四、注意事项
1.核酸检测期间,主城区(川口镇、北山乡)开展临时交通管制,严控人员流动,检测范围内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出,无关车辆一律不得上路,除急危重患者、孕产妇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在核验“双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经村(社区)登记并开具证明后,方可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待全员核酸采样结束后解除管制。
2.请符合检测范围内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按照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到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3.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户口本),提前准备好采集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采样结束请立即离开现场,不聚集围观、不驻留观看、不进行拍摄。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4.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及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5.本次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五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给您及他人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严厉打击。
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近期天气变凉,请广大群众添衣保暖,耐心等待、相互礼让,照顾好老人、儿童和孕妇。
参加核酸检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感谢广大群众一直以来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1.民和县县城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
2.居民信息自助登记二维码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74号)
2022年10月17日,民和县在官亭镇、李二堡镇、峡门镇、巴州镇、满坪镇、核桃庄乡、新民乡、松树乡、西沟乡、隆治乡、总堡乡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都兰县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0月17日,都兰县四镇四乡主城区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 结果均为阴性。
都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 告
〔2022〕第71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定于10月19日对道帏乡、查汗都斯乡、文都乡、尕楞乡、岗察乡和白庄镇夕昌片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8:00时—11:30时。
二、核酸检测对象
1.道帏乡、查汗都斯乡、文都乡、尕楞乡、岗察乡全域和白庄镇夕昌片区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
2.省内外来(返)循在以上区域的人员要主动接受检测。
前期感染新冠肺炎治愈人员、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相关乡镇做好本辖区核酸检测采样点的设置、道路管控等工作,确保核酸检测现场秩序井然、交通有序,并组织动员本辖区干部职工根据采样点位安排就近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2.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除急诊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
3.请相关乡镇群众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服从乡镇、村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所在乡镇、村工作人员的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4.请广大群众在参加采样期间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户口本),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采样结束请立即离开现场,不要聚集围观。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6.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及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做好登记,核实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76号
根据全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定于2022年10月19日组织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二、检测时间
采样时间为10月19日7:30至13:00(截至13:00未完成采样任务的乡镇,根据实际酌情延长采样时间,确保当日完成全员采样任务)。
三、注意事项
1.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动员。
2.请各乡镇做好本乡镇干部职工核酸检测动员工作,并负责动员村民参与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完成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信息卡、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目前正在居家隔离的人员及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由所属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近日天气渐冷,请广大群众在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防寒保暖。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同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79号
10月17日,同仁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共采96629人份, 结果均为阴性。
同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贵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05号)
10月17日,贵南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均为 阴性 。
贵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123号)
2022年10月17日,化隆县在群科新区、巴燕镇主城区和雄先乡、金源乡、塔加乡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 结果均为 阴性。
化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关于在甘都、昂思多等8乡镇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筛查的通告(第124号)
为落实“四早”措施,筑牢疫情防线,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定于10月19日,在甘都镇、昂思多镇、二塘乡、谢家滩乡、石大仓乡、查甫乡、阿什努乡、德恒隆乡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筛查对象
甘都镇、昂思多镇、二塘乡、谢家滩乡、石大仓乡、查甫乡、阿什努乡、德恒隆乡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干部职工、学生、宗教寺院等在内的所有人员,正在居家隔离和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除外(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筛查时间
2022年10月19日(7:30至11:30)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筛查工作有序开展,10月19日7:00至12:00,甘都镇、昂思多镇、二塘乡、谢家滩乡、石大仓乡、查甫乡、阿什努乡、德恒隆乡以村为单位实行交通管制,筛查范围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范围内人员一律不得外出,私家车等无关车辆一律不得上路,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对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甘都、昂思多、二塘等8乡镇要提前行动,布置搭建好采样点,配备相关桌椅和设施,加强人员配置,有序组织动员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采样,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环境消杀和服务保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县公安局协助做好核酸检测期间(7:00—12:00)区域交通管制工作;县卫健局做好采样单位安排调度、医疗物资领取发放、采样、样本转运、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要积极配合、按时参加,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履行责任不到位、拒不参加筛查、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请筛查范围内居民按照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采样。核酸采样时,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不得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饮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本次核酸筛查均为免费实采实检,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参加核酸筛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化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乌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 第62号 )
10月17日,我县对辖区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温馨提示:当前,全州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容不得半点松懈,广大居民朋友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服从防控要求,切实履行公民责任,全面加强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和渠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与配合!
乌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4号)
根据《海西州“无疫村(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西冠指办〔2022〕376号)要求,州“无疫村(社区)”创建行动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会议,审核各地区创建申报材料,研究评定出海西州第一批“无疫村(社区)”,现予以公布。
附件:海西州第一批“无疫村(社区)”名单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海西州第一批“无疫村(社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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