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消防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
(来源:临沧消防)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决策部署和消防救援局“十条”措施、总队“十八条”措施,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消防政务服务和更加安全可靠的消防保障,结合临沧实际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措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一、优化行政许可流程
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统一在政务大厅受理窗口申报,选择告知承诺办理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许可,申请资料不全的要“一次告知”;选择直接申请检查办理的,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应自检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意见书并送达当事人(可免费提供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结合实际探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线上申报、异地申报、异地受理。
二、火灾事故调查快捷化
发生火灾事故后,在不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前提下,精准封闭现场,最大限度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压缩火灾现场封闭时间;火灾事实清楚,当事人无异议,不涉及赔偿纠纷,无人员伤亡和放火嫌疑,不涉及保险理赔,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不予火灾现场封闭,属于一般火灾的,仅封闭过火区域和与起火原因有关区域,并根据勘验进度,及时调减现场封闭时间和封闭范围,最大限度减小火灾事故调查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的影响。
三、依法政务公开
通过云南消防政务网和党群服务中心,依法公开消防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动态更新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消防便民利企政策;设立信息公开申请、信息查询和办事咨询等服务事项;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办事指南和监督途径。
四、实施执法服务调查回访
建立执法服务调查回访制度,深化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运用,采取“一事一评”与上级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支队定期向行政许可申报人和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随机电话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以评价为导向不断改进消防执法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平台”,按月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及要求,引导企业强化自主管理。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减少多头检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企业消防信用情况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原则上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非重点单位检查不超过1次。
六、推行柔性执法
积极推行消防“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柔性4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初次违法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单位或个人,不予处罚,违法行为人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依法依规落实从轻、减轻处罚措施。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七、主动靠前服务
在重大项目建设、城市更新改造、乡村振兴等事项中积极向牵头部门提供消防方案和意见。对落地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企业,主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进行消防技术和管理交底,定期上门接访、开门纳谏,全程跟进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培训和管理指导,协调解决消防工作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消防管理能力。
八、组建技术服务队或专家组
对火灾隐患或需要技术指导的企业,开展点对点网上会诊、上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有效管控风险、解决问题。对难以及时整改的,指导企业落实特殊管控措施。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案例,积极会同住建部门开展审验工作会商,避免新建项目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来源:防火监督科
▌编辑:全媒体中心
▌审核:张发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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