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泄密警示教育(一)
(来源:靖边食品药品监管)
近年来
因微信办公
而导致的失泄密案件多发
拍摄涉密文件、内部文件
将涉密敏感信息在
工作群、同学群、老乡群等
微信群内转发
导致涉密信息迅速传播
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案例一
杭州市某局工作人员违规用手机
拍摄、微信传递涉密文件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2020年6月,杭州市某局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李某某违规将1份秘密级文件交给借调人员朱某某,用以文稿起草中参考。朱某某违规用手机拍摄其中2页,并存储在手机中。同年底,朱某某将文件图片发至单位微信工作群,供其他同事参阅,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朱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处理。
案例二
宁波市某区工作人员违规用手机
拍摄、微信传递内部文件
2021年3月,宁波市某区工作人员施某某看到同一办公室收文人员接收到上级党委1份内部文件后,用手机拍摄该文件,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某银行工作人员何某,何某接收到图片后,将文件编号截去,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某公司职员徐某某,徐某某又将该图片发送至同学微信群,从而引发该内部文件在网上大范围扩散、炒作,给相关工作造成极大被动。案件发生后,施某某、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徐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分。
案例三
某省属高校老师
非法扫描上传秘密级文件资料
2021年6月,某省属高校下属机构工作人员莫某某到省外出差期间,违规复印涉密合同。回校后,莫某某将2份涉密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交给某学院教师汤某某,汤某某让学生用手机APP扫描该涉密合同复印件,并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中。此后,汤某某、莫某某与该校其他人员、省外某公司人员之间多次通过微信转发含有该涉密合同的PDF文档。案件发生后,汤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莫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人员受到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理。
案例四
某省直单位工作人员违规
在互联网上传输标密文件资料
2021年5月,某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张某某登录某“云平台”后提交了1份标注为秘密级的文件,造成该文件信息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张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其深刻检讨。
内容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认真汲取上述案例的深刻教训
保密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压实保密责任
养成良好习惯
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来源:首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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