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成功调解一起征地拆迁矛盾纠纷!
日前,滕州法院北辛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一起涉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地方经济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6月11日,被告依约履行完毕调解义务,腾空涉案房屋,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2002年9月16日,原告滕州市荆河街道某居委会与被告张某平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租用原告位于鲁华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腾达物流区域土地26.4亩,租金每亩每年1000元,每年租金2.64万元,租赁期限30年;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征用该宗土地,被告应无条件服从,地面被告所有的建筑物补偿归被告,土地补偿归原告。2013年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该租赁土地已完成国家征收,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对房屋进行腾空。被告均予以拒绝。
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于2022年5月31日诉至滕州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滕州法院北辛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梳理研判。该案能否顺利解决不仅关乎原告居委会集体利益,更关乎鲁华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腾达物流区域的拆迁工作及后续工程建设,与辖区营商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速裁团队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被告张某平认为政府在其租赁期内征收房屋,其应当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在补偿金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同意腾空房屋,双方分歧较大。为能快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多次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及时研判当事人心理,适时找到调解切入点,从利害关系、法律后果及社会诚信等角度入手,用法理、情理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不断缩小双方差距,最终促成了案件的调解。
6月12日,被告依约腾空了涉案房屋,实现了该区域的无震荡拆迁,案件得以妥善化解。此案在诉前调解阶段用时10天就得到化解,不仅为鲁华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工程项目提供了司法保障,还降低了诉讼成本,大大压缩了纠纷化解的时间,得到各方当事人的好评。
滕州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努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积极引导涉诉企业当事人妥善化解纠纷,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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